甘肃设立非公经济市场主体投诉举报平台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1月22日 A1 版)

  本报讯 (记者 杨柳岗)今后,凡在甘肃省注册的非公经济市场主体,当其合法权益受到政府职能部门或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机构的行政行为侵害时,可进行投诉举报。
  近日,甘肃省非公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商局)和省工商联联合发布公告,设立投诉举报平台,以维护非公经济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据悉,非公经济市场主体投诉举报的范围为侵犯企业合法财产权益,干预生产经营活动等不当行政行为;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等滥用行政权力行为;擅自增设前置审批条件或违法设置非行政许可事项,超时限审批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行为;应享有的国家政策得不到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及其他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甘肃省非公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工商联共同设立了投诉举报信箱和电话,并公布了相关信息。投诉举报人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须明确被投诉举报单位(人)、事项、理由等内容,并注明投诉举报人联系方式、地址及真实姓名。
  举报信息汇总后,分别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核实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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