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深化改革巩固新创企业吸纳就业的成效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党中央、国务院确立了大力实施就业优先的战略,在这个战略中,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被放到了突出重要的位置。
在最近一年多的时间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取得突出成就,大大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创业热情。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7746.9万户,比上年增长11.8%。其中,45%左右的在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处于创业期。
新创企业数量呈井喷式增长,吸收了大量就业。为巩固新创企业吸纳就业的成效,商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应适时从让市场主体“开得了业”向“存活得住”“发展得好”“再创得了业”转变。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对新创企业予以进一步扶持。
首先,要进一步出台普惠性政策,让每一家新创企业都可以在宽松的环境中公平竞争。调查显示,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面临的最大障碍是信息不对称。从实际情况看,目前政府支持就业创业的政策种类繁多,但能够享受这些政策的群体相对分散,呈现“碎片化”状态。企业要想获得享受一项优惠政策的资格,有时需要重重认定和审批,从而形成新的负担。因此,国家应进一步加大力度,出台普惠性的促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让更多市场主体自动受益。
其次,要加强制度化建设,让新创企业能够充分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同时,在立法方面,适时推出保护新创企业的法律法规,消灭不利于新创企业发展的“恶法”。
最后,要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推进优惠政策顺利落地,确保政策衔接到位,使商事制度改革红利得以充分释放。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田丰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