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老年消费群体 严格各类监管措施
吉林开展3个月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讯 为切实维护流通领域老年用品市场秩序,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吉林省工商局决定,从8月25日起至11月20日,开展全省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吉林省工商局要求各地认真做好辖区调查摸底工作,对辖区老年用品经营者逐户清查,检查证照是否齐全,引导具备经营条件的无照经营者补办有关证照,对不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经营者要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各地要围绕省局确定的整治重点,强化监管执法,针对辖区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问题商品,按照“双随机”原则进行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对不合格商品进行立案查处,做到发现一起、重处一起,震慑不法行为;对辖区经营者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着力开展行政约谈,教育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加大对问题多发经营单位的事前防范监管力度,着力预防消费纠纷苗头性问题的发生,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专项整治行动收到实效,吉林省工商局将采取4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整治声势,扩大整治影响;三是加强情况报送督导检查,对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突发事件和大要案件,要求各地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省局报告,不得迟报、错报、漏报;四是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开辟优先受理老年消费群体纠纷投诉绿色通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老年消费者有关咨询、投诉、举报。
□荆雳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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