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涉及4个重点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9月01日 A5 版)

  针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吉林省工商局确定了4个重点,具体包括:
  ——线上线下共同监管。以实体店及网络销售(包括电视、电话、邮购、直销等方式)的老年人日常用品、服装鞋帽、健康用品、健身器械、运动用品等商品为整治重点,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按照“双随机”原则开展抽查工作,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紧扣商品质量。检查是否存在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严查销售行为。以居民社区、晨练地等老年人密集活动场所及其他具备开办讲座条件的经营单位等为重点领域,检查是否存在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标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谎称正品而实际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