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5月12日 A2版)
本报讯 眼下正值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期,连日来,河北省兴隆县市场监管局多渠道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该局通过电话提醒、工作人员微信朋友圈发布年报温馨提示、发放宣传资料和线上教学等方式,向辖区市场主体广泛宣传年报公示的意义、报送时限、公示内容、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以及不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后果,积极引导市场主体按期完成年报公示;坚持把年报公示工作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由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中推进年报公示进度,并且对确有困难无法完成年报的市场主体开展现场指导。
□付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