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协调联动机制
本报讯 浙江省余姚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出台《余姚市加强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监督和协作配合的暂行规定(试行)》以来,各方围绕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案件查办、法律监督等加强协作配合,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增强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监督工作合力。
据介绍,根据该规定,各单位在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中应坚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实事求是、依法监督、各司其职、不干预正常工作等原则,按照职责分工,不断提高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明确各自法律监督、案件侦查、市场监管的职能,在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办理过程中实现责任无盲区、监管无死角。
该规定发布后,各单位联动执法、紧密配合,在执法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结果互认等方面加强协作。余姚市检察院移交给市场监管局的4件商业贿赂案件已全部立案,实现近年来该类案件零的突破。
此外,为建立完善沟通联系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余姚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日常工作联系与沟通,明确3名联络员,每半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加强经验交流、情况通报和案例分享,互相学习促进,共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
□姜 炬 黄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