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2015 期盼2016
编者按
时光荏苒,又是一年。回顾过去,值得总结的很多;展望未来,值得期许的更多。商标广告领域的工作者,无论是工商执法人员、法官,还是律师、代理人,2015年都有各自难忘的事件或感受,又有对2016年的憧憬和期盼。本刊特约请不同领域的读者撰写新年寄语,与大家分享。
2015年12月,我正叹息一年将逝时,听闻最高法院就PRETUL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案作出再审判决,认定再审申请人在该案涉外定牌加工中的标识贴附行为不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我不禁想起10年前的2005年3月至7月,《商标世界》专刊组织讨论SOYODA油漆刷定牌加工商标侵权纠纷案。我参与了讨论,并撰写了《定牌加工中商标标注具有特殊性——奋发公司的加工行为不是商标侵权》一文,所持观点与最高法院此次再审判决观点相近。自该案讨论起,我的写作兴趣越来越浓,《商标保护实务研讨》(现在的《实务研讨》)栏目影响力和知名度日渐扩大,借助该平台,我得以与系统内众多基层执法人员切磋交流,探讨执法实务,研讨疑难问题。这10年里,我们互相学习,共同成长。期待2016年《商广周刊》能讨论更多好案例,刊发更多好文章。
江西省抚州市工商局 黄璞琳
不知不觉,新的一年已来到身边。打开电视、翻开报纸,笔者欣喜地看到,曾经喧嚣一时的各类虚假广告如今渐行渐远,取而代之的是丰富多彩的综艺访谈和文艺节目。
曾几何时,诸如“传世名画,限量发行”“排油瘦身,减肥五十”等各种蛊惑人心的虚假广告甚嚣尘上,很多消费者不明真相,被广告的花言巧语所误导,跌入一个又一个消费陷阱。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2015年9月1日施行后,效果显著。因为新法亮点纷呈,施行之初就备受关注,也引来诸多争议,一些业内人士担忧严格的规定会限制广告创意发展和行业繁荣。事实上,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没有健康有序的法治环境,广告业的发展只能是“畸形”繁荣,带来的只能是企业的急功近利和消费环境的日益恶化。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笔者坚信,随着新《广告法》深入贯彻落实,诚实守信必将深入人心,弄虚作假必将四面楚歌。
上海市二中院 袁 博
“无论你想不想,该变了!”这是身边传统媒体人、广告监管人在心中达成共识的一句话。
刚刚过去的一年,国家广告数据中心正式运行,史上最严《广告法》正式施行,广告监管机关执法力度迅速跟上,全国执法协作网络初步建立。至年末,报纸、广播、电视三大传统媒体的广告违法率均比年初下降50%以上。
2016年,求变就是求赢。传统媒体痛则思变、转型求变。广告监管者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理念要转变、能力要提升、技术要更新。我们处在一个大变革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
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召开,关于“互联网+”的政策相继出台,新媒体广告顺势蓬勃发展,随之而来的广告监管执法必将越来越有挑战性。对于基层广告执法者来说,新的任务既富有挑战性,又极具使命感。走进2016,我们勇敢面对。
江苏省无锡市工商局 缪 恩
有人说:“《商标法》不学不懂,一学就懂,越学越不懂。”对此我深有体会。我从事商标管理工作已8年,可实际工作中仍有一些问题越琢磨越迷茫,例如《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问题、类似商品区分、近似商标判断、地理标志商标合理使用与侵权行为的边界等。因此,我特别渴望有机会参加一些高层次的专题培训班。幸运的是,我于2015年11月和12月分别参加了总局在深圳行政学院举办的“商标确权行政保护专业人才研修班”和“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高级研修班”,听了总局专家、法学界专家的授课,直接向他们请教,与全国各地同行交流,真正实现了“带着问题去,带着答案回”的学习目标,收获满满。2016年,我将继续加强学习,努力朝“商标管理专业人才”方向前进。
江西省赣州市工商局商标局 刘济英
2015年可圈可点的事情太多,不必说微信商标确权案引起的广泛争议和稻香村商标案的旷日持久,不必说滴滴打车商标侵权案引发的思考和新百伦商标侵权案巨额赔偿带来的波澜,更不必说两罐凉茶连环诉讼带来的疲劳和最高法院在PRETUL商标案中对定牌加工的一锤定音……一系列热点事件,足以在商标历史上烙下印记。
同样,2015最火热的“互联网+”也给我带来了深刻变化:2015年3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张楚率先在全国范围内首创通过语音在多个知识产权微信群开展讲座的方式,我有幸受邀成为通过微信在线分享商标课题的第一人。2015年12月,运行一年的微信公众号“知产库”给我带来了满满的收获和更多的朋友。目前“知产库”已成为业内小有名气的公众号,激励着我在2016年不断前行。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乔万里
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好好感受年轻就老了。
1994年,伴随《广告法》颁布,我走进了商广科,随着广告业的快速发展,屡遇监管执法瓶颈的我,也深切感受到了《广告法》的“粗线条”。
2015年新《广告法》施行,20余载,从青丝盼到白发,新法带来的诸多新变化,着实让我乐了一把:商家纷纷更换广告语,顿感清爽的邮箱,一键可关的弹窗,就连微信朋友圈也被“转发广告要三思”刷屏。
2016年,我们共同期待:新的一年,新的规则,只有讲诚信的企业才能屹立不倒。虽然规范广告市场的任务依然艰巨,但我们广告监管人员已经做好充分准备:创新监管理念,强化责任担当,全力净化广告市场环境,当好公平市场秩序的“守护神”!
山东省平度市市场监管局 陶 萍
2015年对于工商人来说,注定是难忘的一年。新《广告法》施行,清除了广告市场的“雾霾”,还广告市场一片蓝天。从国家广告数据中心监测到的数据可以看到,全国电视媒体广告违法率、违法时段等大幅下降,人民群众也切实感受到了这种变化。当然,新法施行,由于处罚幅度加大,一些基层执法人员感觉执法工作面临很大挑战。2016年,我们期待相关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尽快出台,解决目前执法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安徽省黄山市工商局 沈 涛
2015年对我来说是充实而忙碌的一年。这一年,我的岗位从法规科转到了商标局,面临新的工作挑战。我一直对商标广告方面的内容很感兴趣,所以新岗位也是一个新的开始。接手新工作,工商报给了我很大帮助。通过工商报,我有幸结识了很多在工作上给予我指导帮助的良师益友,受益匪浅;在《商广周刊》的QQ群里,经常有案件探讨,我开阔了眼界,激活了思路,专业知识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都得到了提升。由衷地希望自己在2016能继续保持这样的干劲,进一步加强商标专业知识学习,也希望在新的一年里能够继续和全国各地的作者、读者交流,共同探讨,共同进步。
江西省宜春市工商局商标局 晏 微
2015年,我最深的感受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信任。委托人的信任是律师工作的起点与归宿。每当庭审结束,委托人握住我的手,为我在法庭上的据理力争而真诚感谢的时候;每当收到来自商标行政主管机关、人民法院的胜诉裁定或判决,委托人高兴地打来电话、发来短信,自己的努力得到肯定的时候,我都由衷地体会到信任的可贵。特别是在案件的阶段性审理结果不理想,委托人仍然认可我的专业水平与工作态度,继续委托我进行下一程序的代理工作时,我更深感委托人的信任与期许之宝贵。
《商标法》是一部充满魅力与挑战的法律。如何创造性地运用法律规则、判断标准与方法,使个案的裁判结果最大限度地贴近市场实际,充分体现《商标法》维护商标信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的立法宗旨,不辜负当事人对法律、对执法者、对法律服务从业者的信任,而不是曲解甚至玩弄法律,让那些恶意抢注、搭车仿冒他人商标者得逞,艰苦创业、诚信经营、辛辛苦苦创立优质品牌的人反而含冤受屈、利益受损,这应该是每一个商标法律工作者的使命与担当。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 吴新华
2015年快结束的时候,我局辖区中式快餐店廖老板告诉我,他刚在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开了一家聚旺客分店,聚旺客商标注册成功不到一年时间,已经开了6家连锁店,他非常感谢我。这还是2013年的事,当时廖老板到我局来办开业登记,他提供了一份注册商标授权书,想加盟某品牌。我了解情况后,对他说:“这个模式很好啊,你为什么不创建自己的品牌呢?”廖老板一听马上说:“我正有这个想法!”于是我介绍了注册商标有关事项,最终他选中了聚旺客申请注册商标,一年后获得核准注册。两个月后,廖老板用聚旺客商标作字号开了第一家快餐店,接下来一家又一家加盟店开业了……注册商标帮助他实现了创业梦想,我也感觉自己的工作非常有意义。我期望2016年,注册商标的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助力更多创业者圆梦。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 黄晓莉
律师是一种职业身份,法律人是一个社会群体,互联网是一个时代符号。2015年,我最深切的感受是互联网思维已渗透至传统行业每个角落。安盾网于2015年12月2日在深圳举办了“互联网+时代反侵权假冒创新高峰论坛”,同时安盾网正式上线,全国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同仁莅临了本次会议,对新形态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表现及维权难点进行深度剖析,探讨反侵权假冒领域的机制创新。我作为整场活动的组织者,切实体会到了知识产权保护这一主题的热度,见证了政府、法院、企业、高校等多领域、多角度的思想碰撞。法律维权的变革需要先驱,安盾网正是2015年值得关注的变革力量。2016年必定有更多的机遇与更大的挑战,我和我的团队充满信心,相信天下无假并不遥远。
安盾网运营总监 金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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