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行政执法公告
北京海淀区海淀文化体育用品公司: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5)海执字第14729号强制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将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金荣强制变更为于文学。
该裁定书于2015年10月27日已送达生效,你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缴回营业执照,我局2013年4月1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现公告作废。
北京天星讯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5)海执字第14310号强制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将你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及总经理由俞俊生强制变更为张少林。
该裁定书于2015年12月8日已送达生效,你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缴回营业执照,我局于2011年12月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现公告作废。
北京利民健高新技术开发中心: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5)海行初字第384号行政判决书,撤销你单位于2014年1月9日取得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该行政判决书于2015年9月8日公告生效,你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缴回营业执照,我局于2014年1月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现公告作废。
北京阳立明贵科技中心:
依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海政复决字(2015)20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你单位于2006年3月16日取得的企业设立登记许可。
你单位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营业执照缴回我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2层220办公室)。逾期未缴回,营业执照作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海淀分局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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