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黑名单”不能当老板
邢台工商信用管理系统拦截38名“老赖”
本报讯 2015年12月15日,河北省平乡县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理李某前往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工作人员在电脑上输入信息后,系统自动弹出“主要人员预警信息”告知信息,显示李某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工作人员发现,告知单分别由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发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为,被执行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偿债义务。
“你暂时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所以无法办理变更业务。”邢台市工商局审批中心李欣告诉当事人李某。她在现场还依法向企业出具了申请人告知单,并限制李某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请求。
邢台市工商局审批中心主任徐丽梅介绍,目前邢台市工商局信用监管科已经对全市经济户籍管理系统升级了企业登记功能,实现了在企业申请办理失信被执行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董事、监事、经理登记时,系统能够实现自动拦截、自动弹出警示窗口,提示限制原因,并自动生成申请人告知单。
“无论本市还是外地的公民,只要进入‘黑名单’,在邢台就不得担任任何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邢台市工商局局长张群说。截至2015年年底,邢台全市有994人(次)企业负责人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7386户(次)企业被工商登记注册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32家企业被列入典型经营异常名录,已限制38名“老赖”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老赖”知错想要改正,如何恢复诚信公民的身份?工作人员介绍,“老赖”履行偿债义务后,向相应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该法院将其从名单中删除,并经法院将数据交换至工商部门后,相关任职资格限制将自动解除,确保既不漏过一个“老赖”,又保障已经履行法定义务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河北邢台市工商部门已探索更广泛的信息交换共享工作,今后争取还将把经营异常名录数据推送至政府相关部门,推动联合惩戒“老赖”,加大对各领域失信行为企业和个人的惩戒力度,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李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