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布小家电类商品和洗护用品抽检结果
小家电超八成合格 洗化用品九成放心
本报讯 河南省工商局近日发布2015年度流通领域小家电和洗护用品抽查检验结果。
2015年12月,河南省工商局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郑州、开封、洛阳3个省辖市商场、超市、专营店销售的小家电类商品(电火锅、电压力锅、电热水壶、电磁炉、电饭煲、电暖器、暖手宝、加湿器)和洗护用品(洗衣液、沐浴液、洗发液)开展了抽查检验工作。
此次共计抽查检验小家电类商品41批次,合格34批次,不合格7批次,检测项目全部合格率为82.92%。不合格项目方面,6批次为标志和说明方面存在问题,主要为铭牌信息缺失、说明书内容不全。标志和说明不合格可能导致用户误操作从而给用户带来危害。另有2批次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合格,用户在正常使用时很可能出现触电危险,造成伤害;1批次商品稳定性方面不合格,主要表现为便携式室内加热器不能满足标准要求的倾斜角度(15度),因地面或放置平面不平造成器具倾倒后给用户带来财物及生命危险。
另据悉,在40批次抽查检验的洗护用品类商品中,合格36批次,不合格4批次,检测项目全部合格率90%。不合格项目方面,3批次洗衣液均为总活性物含量指标不合格。总活性物含量是指洗涤用品中显示去污效果的全部表面活性剂在产品中所占的百分比,是衡量洗涤用品去污效果的一个重要指标。总活性物含量高的洗涤剂质量相对较好,总活性物含量越低,去污效果就越差,洗涤性能越差。此外,1批次洗发液微生物项目不合格。微生物项目超标对皮肤、粘膜组织可能造成感染,给人体健康带来危害。
□鞠海生 陆诗秦
周刊提醒
消费者在购买小家电和洗护用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去正规商场购买。因市场上产品样式繁多,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有相关认证标识的产品,查看产品厂名厂址、规格型号、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等。
2.在选购小家电类商品时,应选择带有3C认证标志的、经过国家强制性认证合格的商品。无3C认证的产品,可选择具有CQC等其他产品质量认证的商品。
3.使用小家电前应仔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通电前了解注意事项,学会使用方法,再通电测试检查性能是否良好,是否有异味、漏电等现象。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做到通电时不长时间离人,一旦发生异常立即停止使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销售商协商解决。
4.使用小家电时按说明书的要求选择合适的环境和条件。带接地端子的产品应注意接在带有接地端子的电源插座上。可保持适当距离并减少接触时间,从而降低可能的电磁辐射。电磁辐射超标的产品可能引起周围电器装置、电器设备或系统性能降低、干扰信息技术设备或其他电子产品的正常工作,还会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
5.选购洗护用品时,注意看外包装印刷得是否清晰、字形字体是否统一。另外,要看产品外包装上喷码印制的批号,每一批正品的批号都不一样,同品牌不同系列产品的批号也不一样;看防伪标签上印有的一串数字以及一组由数字和不同颜色的图案组成的“密码”,打开标签上的查询网页,输入标签编号进行查询并与实物比对。购买特殊用品时,应核实产品标签是否有无特殊用途商品批准文号。
6.保留好购物凭证、发票以便维权。发生消费纠纷或发现有涉嫌安全质量问题、假冒伪劣商品时,应尽快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