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3月19日 A5 版)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企字(1999)第173号)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于2015年6月8日核发的原北京冠瑞鸿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10105018035632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2016年3月19日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企字(1999)第173号)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于2014年12月16日核发的原北京林达昌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10105018024638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2016年3月19日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企字(1999)第173号)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于2011年11月30日核发的原北京林达美大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110105013605640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201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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