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监管模式的实践和思考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3月30日 A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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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的话
  汽车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是稳增长、扩消费的关键领域。有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超过1.7亿辆,二手车市场发展潜力巨大。然而,现实存在的二手车市场交易信息不透明、质量检测标准不统一、提供虚假质量信息、消费维权难度大等问题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比较突出,严重制约了二手车消费。
  3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加快完善二手车流通信息平台,加强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立足辖区二手车交易市场比较集中、二手车交易量较大的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二手车交易市场监管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本期刊发相关文章,供读者借鉴和思考。

北京市丰台区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现状及存在问题
  北京市丰台区现有3个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分别是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新发地汽车交易市场、北方汽车交易市场。丰台区二手车交易量每年40多万辆,占北京市二手车交易过户总量60%~70%左右。
  近年来,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不时见诸报端,这些问题涉及部门多、社会危害大,如不及时解决,将阻碍整个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消费纠纷频发,消费维权困难。一方面,部分消费者未意识到二手车交易实质上是购买汽车使用残值,以准新车的标准看待二手车,期望值较高,一旦发现购买车辆与期望相差较大,极易产生消费纠纷;另一方面,由于购买过程中合法经营主体代开发票现象普遍存在,消费者买车后获得的发票并不是实际卖车人出具的,这就为处理消费纠纷埋下了隐患。除此之外,二手车检测相关标准缺失,出现纠纷时没有令人信服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予以评定等原因也造成二手车交易消费纠纷频发。
  交易行为变异,主体资格认定难。由于北京新购机动车交易实行摇号政策,加之部分买(卖)车人时间紧迫,目前市场上的普遍经营模式是商家利用他人闲置买车资格购买二手车,伺机出售,商家实际拥有该出售车辆的所有权,而登记所有权人却是提供号牌的人。如此一来,本应是以经纪为主要业务的二手车经纪企业变成了实际买卖二手汽车的车商,但在法律关系上车辆出卖人却不是经纪企业。上述现状导致的最直接后果是,一旦出现问题,行政监管无法落实到相关主体,买车人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二手车交易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二手车交易过程呈链条式,交易主体所掌握的信息量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逐渐减少。车况如何原始车主清楚,但经过多次倒手,最终的卖方也无法掌握全面信息,何况是二手车购买者。现实情况是,大多数购买者掌握了驾驶技术,但并不掌握与车相关的技术类知识,车况如何、里程表是否被人为更改等等,这些普通消费者最担心的问题在现行交易机制下无从掌握。与此同时,另一些关于交易车辆“身份档案”的信息,如车辆保险理赔记录、是否设定抵押、是否涉案等,购车者更缺乏便捷高效的获知渠道。部分车商为促进销售,故意隐瞒车辆质量缺陷,损害消费者利益。毫无疑问,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这也是制约二手车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

丰台分局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监管采取的措施
  了解市场情况,摸清商户底数。丰台区采取了派驻驻场干部常驻市场维护交易秩序的措施,由驻场干部收集各个市场的平面图,摸清市场区域范围,查证市场的各项审批手续,了解市场的经营规模和交易数量,掌握汽车交易流程。熟知工商部门在机动车交易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科学研判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违法行为的环节,做到心中有数。清理和确认二手车经营户主体资格,要求商户必须持照、亮照经营。整理3个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全部748户二手车经营主体的管理档案和相关资质。
  加强工商法规宣传,立足实际建章立制。督促商户落实年报制度。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经纪人管理制度》《二手车经营主体职责》《禁止交易的机动车名录》等八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二手车交易市场和商户经营准则,找准监管切入点。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企业消保维权力量的作用。针对机动车交易消费纠纷案值高、争议大、专业性强,双方很难达成一致意见的特点,驻场干部认真学习机动车专业知识,让自己从“门外汉”变成“业内专家”,避免出现外行管内行的尴尬局面;驻场干部在市场各显著位置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建立商户法定代表人联谊制度,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商户诚信意识;积极向二手车交易市场主办方建议,招聘有经验、有能力的职工补充到企业消费投诉处理部门,增加了消费调解力量。四是重视消费投诉举报,严查违法经营企业。

几点建议
  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促进市场健康发展。针对现存的问题,在现有法律法规暂时没有新的变化情况下,制定和完善市级二手车交易流程规范,明确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引导商家守法经营,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和机动车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二手车交易。旧机动车交易虽没有可参考的国家标准,没有相关的评判体系和规则,但作为交易标的的二手车各项指标是可衡量的。针对目前信息不透明的情况,可以在市场内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消费者需求对车辆状况进行相应的检测,将检测数据作为合同随附并由消费者签字确认,避免出现消费争议。同时,检测数据也可以作为客观的数值在消费争议调解时发挥定纷止争的作用。
  加强诚信建设,推行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根据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实际情况和经营者的特点,研究制定科学的测评标准,对商户进行星级评价。要确保评价能够客观、合理、真实地反映经营者的诚信度,诚信经营的晋级,不诚信的降级,严重违法经营的退出市场,最终达到卖车看星级、买车看星级的示范效果,树立行业标杆,引领企业优化升级。
  利用现有服务手段,建设良好生态体系。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从合同法律关系上明确二手车车主及经纪公司的权利义务,通过契约化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经纪人作为机动车交易的重要角色,其业务素质直接决定了交易过程诚信与否,因此,加强经纪人管理,是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的重要抓手,要充分发挥经纪人懂法守法的优势,引导经纪人增强自律意识,搞好行业服务,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行业风尚,配合政府部门共同构建二手车流通行业诚信体系;倡导建立第三方交易平台,实行先行赔付制度;建立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并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以投诉举报作为市场监管的风向标,实现精准的失信惩戒管理。
  依托社会化管理,加大监督力度。以严厉打击调改里程表、强买强卖、倒卖发票、利用发票弄虚作假等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为突破口,加大执法力度,整顿二手车交易秩序;加强部门协调,适时配合公安、城管、税务等相关部门加大对机动车市场的社会化管理,实现联动指导、联动惩戒;鼓励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驻场办公室举报电话,鼓励消费者和社会媒体对二手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举报,加强社会监督。

□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 曾文波 张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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