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美食安全监管难点思考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5月05日 A8 版)

  随着淘宝、京东等网购平台上食品店铺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都愿意在网上采购食品,一来网上能买到本地没有的食品,二来其价格相对于实体店也更加便宜。不过,由于网购食品的兴起,网购食品安全消费纠纷也日渐增多。如今,微信美食方兴未艾,也使得微信美食安全监管成为一个需要关注的新领域。
  新《食品安全法》将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并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新《食品安全法》通过对规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职责与责任的方式,将网购食品安全治理法制化。但在现实中,微信美食安全监管还存在不少难点。
  一是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资质审核难。特别是对微信圈来说,个人微信号还没有实行实名认证方式,所以说如果是个人微信号进行食品售卖的话,很难进行资质审核。
  二是对无须取得许可证的小卖家管理难。微信美食上有很多是以家庭作坊为主,以纯手工制作为主打宣传口号来进行销售的。这些小作坊一般都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
  三是跨境食品交易治理难。现在不少人实行微信美食代购,其模式一般是家里有亲戚或者朋友在国外,国内的这位负责微信广告宣传,国外的则负责接到订单买货发货。因为牵扯到几条线,所以治理起来相对较复杂。
  四是微信圈因为其本身具一定的隐蔽性特点,相对来说更难监管。首先,发现销售食品的微商很难,因为微商是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销售的,如果不是微信好友就看不到,监管部门很难及时发现;其次,要对微商进行规范很难,因为大部分的微商是家庭作坊,纯手工制作,严格规范起来很难;最后,消费者维权很难,微店主大多数用微信进行联系,送货上门时微店主很少留下自己的具体联系方式,因此消费者维权相对较困难。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微信美食如今又卖得如火如荼,如何科学监管网购食品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在呼吁消费者提高辨别能力,尽量挑选信誉度高、口碑好的网店的同时,相关部门也要积极联系各大平台,及时将一些法律条文进行细化,制定更加有效的细则,以保障广大网购者的合法消费权益。

□晏 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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