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公平营商环境促进民间投资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6年第一季度,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名义增长10.7%,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7%,比去年同期降低3个百分点。5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各地、各有关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由国务院派出督查组,对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着力扩大民间投资。
众所周知,民营经济在支撑经济增长、增加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十三五”规划、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可以看出,未来我国将围绕着“稳增长”这一关键词进行发展,而经济增速保持在6.5%~7%的关键还在于稳投资,从现实情况来看,投资加码势所必然。就此分析看来,民间投资的稳步增长事关宏观经济大局,其重要性不可小觑。
笔者认为,导致民间投资增速持续下降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拉动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的主要力量集中在大型基建项目上,国企仍然是基建投资的主导,所以国有投资对民间投资形成了事实上的挤出效应。其次,民间投资大多集中在制造业领域,面对经济下行、产能过剩、利润下降、库存压力不减的严峻现实,在没有明显预期下,民间投资意愿难以恢复。最后,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仍遭遇不少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一些地方制定的实施细则不具体、操作性不强或门槛设置过高,在实践中很难落实。民间投资依然受制于一些行政审批效率、部门协调等因素的干扰,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亟待进一步优化。
撬动民间投资必须坚决打破各种对民间投资造成隐形障碍的“玻璃门”“弹簧门”,彻底拆除表面迎进去、实际推出来的“旋转门”。具体而言,各地要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措施,凡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不再设定行政审批;凡可采用事中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不再进行前置审批。各级部门应全面清理和修订有关民间投资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清晰透明、公平公正、操作性强的市场准入规则,多设“路标”,少设“路障”,为民间投资参与市场竞争松绑开路。一言以蔽之,民间投资重回中流砥柱的关键就是信守契约,尊重资本,打造公平的营商环境。
□范思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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