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本报讯 5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印发《自治区工商局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制度,多措并举建立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格局,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结合实际,加快制定自治区工商部门“双告知”工作规程。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工商部门监管的10项审批项目,各级工商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工商部门与审批或其他部门共同监管的26项审批项目,依法按分工履行职责。认真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推进信用信息统一公示,推动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工作机制,推动实施联合惩戒机制。有序推行“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完善商标长效保护机制,加强广告市场监管,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加强信息化建设,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建立履行“双告知”职责的信息化支撑平台,建设广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共享交换平台。
□甘孝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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