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2015年,重庆市工商局全面推行检查对象和监管人员“双随机”抽查制度,抽查市场主体50746户,依法处置违规市场主体7316户,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同时,有效避免了随意检查、任性检查等,但在工作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亟须解决。
实施“双随机”抽查面临的问题
缺乏相关法律依据。目前,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适用的主要依据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但均未对“双随机”抽查制度作出明确表述。未有具体而详尽的规定以及顶层设计的缺失导致“双随机”抽查制度的推行缺少有力的法律支持。
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部分基层工商所执法人员数量配备不足,特别是面临人员老化、业务知识更新不及时等现状,造成检查人员少与检查对象多、监管要求较高和执法水平偏低的矛盾仍突出,导致基层适应“双随机”抽查制度存在一定困难。
异地抽查增加行政成本。“双随机”抽查制度通过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对象的随机组合,实现了抽查异地化,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但由于个别地区地域跨度较大,市场主体分布较分散,加之执法人员对本辖区外的市场主体总体情况和具体分布不熟悉,实施“双随机”抽查,往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查找企业地址,或者需要当地监管人员指引,降低了工作效率。以重庆市大足区为例,该区首次“双随机”抽查共抽取212户企业和18名监管干部,涉及10个工商所,22个镇街,动用车辆20多台次,历时1个月才完成,人力、物力、财力耗费较大。
多头抽查增加企业负担。现阶段,各职能部门承担着不同的市场监管职责,完整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尚未形成,存在“信息孤岛”、协调不畅、合力不强等问题。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制度后,很可能出现各自为阵、分散抽查、多次检查的情况,不仅增加了重复抽查频次,也加重了企业负担,影响正常经营活动。
“僵死户”影响抽查针对性。“僵死户”,即未参加2011、2012年度年检,且未报送2013、2014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该部分市场主体实际未经营,处于“失联”状态,但由于其未办理注销登记或未被吊销,仍会纳入定向抽查的范围,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被抽查基数,降低了被检查对象抽取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影响了抽查效率和质量。
规范“双随机”抽查的几点建议
强化法律法规支撑。加强顶层设计,细化制度规范,提供法律保障。建议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双随机”抽查制度予以明确,对适用主体、抽取基数、检查方式、操作流程、结果处置等具体事项予以明确,进一步提高“双随机”抽查制度的法律层级。
拓宽制度适用范围。在及时总结“双随机”抽查制度在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监管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基础上,把该制度延伸到其他监管执法领域,实现透明监管、阳光执法。
合理配置检查人员。目前,对于两名检查人员的搭配,基层主要以工商所为单位进行组合,但在实际操作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建议考虑业务能力、年龄大小、住家远近等因素,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进行人员搭配,减轻基层监管干部压力。同时,进一步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引入新鲜血液,加大基层保障力度,强化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切实解决基层队伍老化、人员短缺和专业结构不合理等症结,为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
运用空间地理技术。加快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与地理空间数据库“两库”融合,充分运用电子地图和空间定位技术,实现各乡镇、街道、村落具体区域的边界划分,实现检查对象的精准定位。可以利用导航技术科学制定检查路线,有效解决基层查找市场主体位置困难、不熟悉其他监管片区路线等问题,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浪费。
建立联合抽查机制。建议以开展统一监管执法工作为主导,每年初由各监管执法部门对全年计划开展的各类监管项目向政府协调部门进行申报,由协调部门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征求意见后,形成全年监管执法计划。在此基础上,制定联合抽查计划,科学整合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逐步实现计划先行、一次完成的目标。这样,不仅能避免因多头抽查对企业的打扰,也能通过减少执法项目缩减行政成本,提高执法效能。
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随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废止,适用年检条款吊销“僵死户”已经行不通,清理“僵死户”工作困难重重。建议制定统一制度规范,为依法吊销“僵死户”提供政策依据。此外,必须加快推进全国范围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降低退出成本,缩短退出时间,让企业更加便捷高效、公开透明地办理注销登记。
□重庆市工商局 蒲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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