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便利化服务 实现政银企共赢
山东工商与金融机构签订服务企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本报讯 5月19日下午,山东省工商局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4家金融机构山东省分行及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签订服务企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今后这些金融机构的网点将逐步开设工商注册代办业务,注册企业可就近选择网点,由代办人员免费办理名称核准、工商注册登记、报送年报等。
据了解,近年来山东省工商系统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去年,全省平均每天新登记市场主体4221户,是改革前的2.3倍;市场主体总量突破600万户,跃居全国第二位,企业总量接近150万户,跃居全国第三位。
山东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宜新表示,省工商局与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就是为了发挥各方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更好地为市场主体登记、年报提供便利化服务,实现政银企等多方共赢。下一步,工商部门将立足职能,在战略协作中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积极协助银行为企业做好融资服务。一方面,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设立企业信息查询、警示企业查询等栏目,为金融机构提供企业信息查询服务;特别是依托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立全省小微企业库,鼓励银行开发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着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向金融机构提供持有驰(著)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正常年报等优质企业名单,提供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的企业名单,有效降低社会金融风险。
积极推进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对银行网点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注册方面的培训,经营者可到银行网点提交注册登记申请,由网点工作人员初步整理其申请资料,协助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今后,按照全省推行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的进程,探索与金融机构合作,借助金融机构个人身份认证系统颁发电子营业执照。
更好地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指导银行网点工作人员提醒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按时完成年报,或提供代办年报服务,避免市场主体因未按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其信用评价及生产经营活动。
□鲁 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