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美乐比萨两分店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被警告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达美乐比萨饼有限公司甜水园店和朝阳北路店在经营场所的宣传单上印有“活动仅限上海、北京达美乐比萨。达美乐比萨可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活动细则做出适当调整”的内容。
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认为,北京达美乐比萨饼有限公司甜水园店和朝阳北路店的上述行为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让消费者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的违法行为。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该分局对两当事人作出警告处罚。
□卓 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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