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儿童节的礼物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6月1日施行
本报讯 6月1日起,我国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
据悉,该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0岁~14岁婴幼儿及儿童穿着和使用的纺织产品,包括服装、床上用品等。而布艺毛绒类玩具、布艺工艺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包、背提包、伞、地毯、专业运动服等不属于该标准适用范围。
该标准有三个显著特色。一是进一步提高安全技术要求,增加6种增塑剂和铅、镉两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位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等。二是标准的各项要求充分与国际接轨。该标准充分吸收并借鉴了发达国家有关婴童纺织产品安全性的技术法规要求,其严格程度等同甚至超越了发达国家的标准;三是适用范围专门针对婴童产品,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加注“婴幼儿用品”,且儿童服装在使用说明上还需标注其标准号以及安全类别。
依据新执行标准,童装将按婴童年龄分为婴幼儿纺织产品和儿童纺织产品。在产品标识方面,将童装安全技术分为A、B、C三类,A类最佳,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其中,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据悉,为了保证市场的平稳过渡,新标准设置了两年的实施过渡期。也就是说,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至2018年5月31日。2018年6月1日起,市场上所有相关产品都必须符合新标准的要求。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实施,将有力推动纺织服装生产企业提高童装产品的质量,提高进口童装质量安全的门槛,从而进一步保护国内婴幼儿及儿童的健康和安全。
□胜 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