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集中处罚网络“刷单”行为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6月22日 A2 版)

  本报讯 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近日依法对温州某某鞋业有限公司、温州某某贸易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采用“刷单”形式虚构交易行为集中作出处罚,6家各被罚2万元,1家被罚3万元。这是温州市市场监管局首次对此种虚构交易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上述被处罚的7家公司,“刷单”数量最多的是温州某某鞋业有限公司,其在天猫商城网络平台开设网店名为德莱宝旗舰店,从事皮鞋、皮鞋半成品的生产和销售。为增加浏览量、交易量、好评,获取更多的商品交易机会,该公司通过网络寻找能提供刷单服务的群体,以支付一定费用为条件,为其经营的商品“刷单”,形成虚假商品交易记录。经天猫商城网络平台运营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核实,2016年2月至4月该公司累计通过“刷单”形式伪造283单虚假的商品交易记录。
  经查,其余6家公司在天猫商城网络平台开设的网店名分别是凡美莎旗舰店、亚维思旗舰店、舒特旗舰店、韵立方旗舰店、伊卡蔓旗舰店、bezir顺昌专卖店,“刷单”数量在54单至250单之间。一家从事卫生洁具、五金产品销售的公司还被发现存在擅自变更公司住所的违法行为。

□吴小东 杨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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