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缴回营业执照的通知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7月29日 A5 版)

  北京永霞祥瑞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京工商朝处字(2016)第111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依法做出了撤销你公司2014年7月21日设立登记的决定。请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我局。逾期不缴,我局将予以公告作废。北京宏海艺静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京工商朝处字(2016)第111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依法做出了撤销你公司2014年7月18日设立登记的决定。请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我局。逾期不缴,我局将予以公告作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朝阳分局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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