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信息公示、风险分类、随机联查、结果告知、联合惩戒”五环相扣链条式监管体系
编者的话
7月15日,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座谈会期间,国务委员王勇在天津调研并主持召开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座谈会。会上,天津、河北、福建、湖北、重庆、新疆6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作了发言。今日起,本版陆续刊登上述发言,供读者借鉴和思考。
近年来,天津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纳入全市“十个一”改革,积极探索对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的方式,建立了“信息公示、风险分类、随机联查、结果告知、联合惩戒”五环相扣的链条式监管体系,把全市56个行政部门放在一个平台上,努力编织全面覆盖、紧密衔接、实时监管的大网络,推动跨区域、跨部门、多部门联合监管,坚决落实国务院部署的企业信息公示、双随机抽查、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等改革任务。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涉及所有监管部门,关系到职能转换、权力重心转移,必须从全市层面进行总体设计和组织推动。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市委代理书记黄兴国同志多次组织研究,亲自设计了五环相扣链条式监管体系。总的想法是:在指导思想上,落实“放、管、服”的改革要求,在加大放的同时加强监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强化信用的约束作用;在实施路径上,实行五环相扣链条式监管,形成“信息公示、风险分类、随机联查、结果告知、联合惩戒”依次递进、环环相扣、衔接严密的闭合系统;在治理目标上,推动“五个转变”,即监管理念由“以批代管”向“管服并重”转变,监管资源由信息封闭向开放共享转变,监管力量由“各自为战”向“联合协作”转变,监管方式由人为确定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向“双随机抽取”转变,监管机制由“运动式”突击检查向“制度+科技”长效常态转变,避免出现多头监管、交叉监管、重复监管和监管空白,既加强市场监管,又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实现“守法经营一路绿灯、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推进这项工作过程中,天津市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等部委的大力支持。天津市委、市政府为把这件事做好,注重治本抓长效,扭住关键抓推动,强化保障抓落实,重点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统一思想认识。为打消思想顾虑,增强改革信心,坚持用改革的理念统一思想,坚持用“放、管、服”的要求提高认识。一是理清“要不要管”,增强管的意识。认清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监管职责不是削弱而是加强,监管任务不是减少而是加重,破除“不审批不用管”的误区,牢固树立法有职责必须管、管不到位是失职的观念。二是理清“谁来管”,增强共管意识。深刻理解“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部门监管、属地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责任,形成条块结合、多方共治、齐抓共管格局。三是理清“该怎么管”,增强管好的意识。改变落后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手段,运用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大数据监管等现代理念,推动实时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
创新体制机制。针对工商、质监和食药监等部门在市场监管方面职责有重叠、机构有重合、工作有交叉的实际,天津市实施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三局合一,实行“一个部门管市场”。由“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儿”的分段监管转变为全过程链条式监管,由“个人自扫门前雪”的分块监管转变为跨领域、跨区域的综合监管,进一步整合了资源,加强了基层力量,改进了方式,努力消除监管中的交叉点、空白点和模糊点。在改革过程中,天津市特别注重保障部门整合后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专业化监管和执法,建设好专业化稽查执法机构和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监管效率更高,监管制度更加严密,企业更加满意。
强化法制保障。针对有些改革措施没有明确法律依据、有的条文零散分布在各部法律法规之中等问题,为使改革于法有据,天津市按照国务院及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组织各部门共同梳理现行法律法规,把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用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固定下来。先后出台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暂行办法》《天津市市场监管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暂行办法》《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等5部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效保障了改革的依法推进。
充实基层力量。为解决基层监管力量不足,发现处理问题不及时,“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问题,天津市着力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监管力量下沉。一方面,按照“一街镇一所”的原则,建立了覆盖全市各街镇和大型农贸市场的224个市场监管所,其中新建93个,实行网格化监管,配备市场监管协管员,织牢了监管“网底”;另一方面,在全市各街镇实施“一支队伍管全部”的综合执法体制,打通监管执法“最后一公里”,提高了对市场秩序的控制能力。
推进协作联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需要部门间业务上的配合,需要各监管环节的衔接,需要不同层级的整体协作。天津市注重精准发力,实施“三个联动”。一是上下联动。坚持全市顶层设计、整体推进,明确市、区、街镇各层级的权责,构建三级联动机制,做到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确保指令贯到底、工作干到位、措施落到地。二是部门联动。共同搭建全市信用信息公示“一张网”;建设“联合惩戒系统”,目前有10个部门已经实施,到年底56个部门将全部进入;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双随机”抽取企业和检查人员,实行“一份表格管检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信息通报、协商督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力求同频共振、合力合拍,一同行动进度不拖、一个劲头力度不减、一把尺子标准不降。三是奖惩联动。运用检查结果,坚持奖惩并举,对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优化检查频次,提供“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在招商引资和贷款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失信的市场主体,及时依法处置、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曝光,同时通过联合监管平台告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天津的事中事后监管改革虽然迈出了一步,但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下一步,天津市将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不断深化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切实把“放、管、服”的文章做足做好。一是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企业在规定时限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后,可按程序和标准恢复信用等级;二是建立增信服务机制,拓展信用评价渠道,创新信用评价方式,支持企业获得更多良好信誉,为企业做好增信服务;三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对部门落实信息公示、联合惩戒等监管职责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保障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借此机会,提一点想法供参考:为使联合惩戒在更大范围取得联动实效,建议国家层面统筹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激励和惩戒标准建设,以便形成全国一张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孙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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