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发布床上用品类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
本报讯 吉林省工商局日前委托松原市工商局,对辖区内标称上海、浙江、北京、沈阳、湖南等地生产的床上用品类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不合格率为45%。
本次抽检依据相关的技术规范进行,涉及产品的使用说明、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纤维含量、水洗尺寸变化率等项目,共抽检床上用品20组,不合格9组。
吉林省工商局要求自抽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不合格商品经营者应依据公布的信息,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各地工商部门要对本辖区市场上销售的不合格商品组织清查,对不合格商品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同时,该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查看商品标志、合格证,了解商品相关信息,发现疑似假冒伪劣商品拨打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存在问题
1.使用说明不合格。使用说明项虽不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安全,却是国家强制性标准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明确要求的。吊牌和洗水唛是使用说明的重要表现形式,是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体现产品特征、反映产品特殊性能和使用方法的重要载体。
2.纤维成分及含量不合格。明示纤维含量是企业向消费者传达产品原料成分最直接的方式,消费者可以通过企业明示的纤维含量了解产品性能,穿着、使用的舒适程度,也可以根据纤维含量来选择自己所需要的产品类型,所以纤维含量的不同能够引导消费者的消费取向。
3.色牢度不合格。色牢度是指经过染色的纺织品在加工和使用过程中,纺织品上的染料经各种因素作用(如日晒、水洗、汗浸、摩擦等)而在不同程度上能保持其原来色泽的性能。色牢度差的纺织产品碰到水、汗渍、日晒或物理摩擦时,染料容易脱落和褪色,影响美观,且脱落的染料分子或重金属离子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而危害健康。
□荆雳钧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