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布成品油质量抽检结果

39家加油站上“黑榜”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8月11日 A6 版)

  本报讯 辽宁省工商局日前公布今年上半年流通领域成品油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结果显示,在本次抽检的14个市160家加油站中,39家成品油质量不合格,占抽查总数的24.38%。
  在抽检出的不合格产品项目中,乙醇含量不合格的有19家,占总数的11.87%;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不合格的有17家,占总数的10.63%;硫含量不合格的有23家,占总数的14.38%;闪点(闭口)不合格的有2家,占总数的1.25%。
  此次抽检工作是辽宁省工商局对成品油市场的一次较大规模质量抽查,主要涉及车用乙醇汽油、柴油两大类。抽查的主要项目包括:车用乙醇汽油(E10)的研究法辛烷值、乙醇含量、硫含量、锰含量,柴油的闪点(闭口)、凝点、冷滤点、硫含量、馏程、脂肪酸甲酯、铜片腐蚀等。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商总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及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辽宁省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硫含量、锰含量更低,新标准实施后将大幅减少车辆污染物排放量,更有利于对大气污染的防治。
  辽宁省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自身保护意识,尽量到正规加油站加油,不要贪图便宜;在加油时,主动要求加油站加注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索要发票,并予以保存。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同时也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申请维权。

□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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