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确保重大节会和双节市场秩序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8月30日 A1 版)

  本报讯 近期,陕西省工商局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半月的市场集中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将于9月7日至21日、9月9日至12日、10月15日至30日在陕西西安、延安等地举办的第三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第八届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等重大节会和中秋国庆期间的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展示陕西良好形象。
  该局认真开展文化市场、旅游市场、各类专业市场、集贸市场的交易秩序及经营行为的整治工作,加强以繁华街区、校园周边及城乡接合部等区域的商场、超市及其经营户的主体资格、商品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和整治工作,严格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及结果公示,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经营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消费安全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此次整治工作重点对成品油、汽车及其配件、家居、装饰装修材料、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名优产品、文化用品、纪念品、土特产品等主要商品进行质量检查,做好检查登记和隐患排查工作,对破坏市场环境、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处罚。依法实施并严密组织有关实体市场经销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工作,加大易发问题商品的检测频率,及时通过相关媒体和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对问题商品的经销商严格依法查处。加大消费提示、警示信息公示力度,完善12315微博、微信、QQ群和互联网等投诉方式,加快建设远程视频调解系统,实现快速化直通式调解;建立“消费维权直通车”制度,将受理的消费者投诉直接分派到被诉单位,快速解决消费争议;对涉及“诉转案”的要严格按照职能和工作程序依法查处,确保各类消费纠纷和投诉举报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3项重大节会在陕西省召开,是全面展示陕西形象的好机会好平台,同时,又临近双节,对维护市场繁荣和良好市场秩序提出更高要求。”陕西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旅游、质监、公安、卫生、交通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充分发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确保各类重大节会和双节期间全省市场的安全稳定。

□郑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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