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江城毒瘤

——武汉市打击传销工作纪实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8月31日 A7 版)

  湖北省武汉市素有“九省通衢”的美誉,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在促进当地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让武汉成为传销分子的首选之地。一段时间来,传销活动在武汉市相关区域屡驱不散、屡打不死,涉传投诉举报一度高涨,引起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传销是危害社会的一颗毒瘤。2013年以来,在武汉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下,武汉市工商、公安等部门主动出击、联合行动,重拳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震慑了传销违法犯罪分子,取得了明显成效,传销类投诉举报数量持续大幅减少。3年来,全市各级工商、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百人以上大型集中执法行动100余次;发放禁止传销宣传材料20万份,发布提示警示1.2万条,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30次;捣毁传销窝点600多个,遣返涉传人员3000余人,破获传销刑事案件100余件,对300余名涉嫌传销人员采取了强制措施;查扣涉传资金近亿元,刑事判决100余人。
  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成果,2015年11月26日,武汉市政府召集各区政府及市工商、公安、综治、文明、检察院、法院、房管、教育、民政、商务、财政、金融、通信等部门,召开全市打击传销欺诈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传销活动形势作了深刻分析,强调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重要性和应履行的职责,要求各区、各相关部门以“无传销区”创建为抓手,加大创建力度,从而实现创建“无传销城市”的最终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有力开展,武汉市政府进一步提升打传工作组织架构层级,成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
  各区按2∶4∶1的比例从区级公安、工商、房管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打传创无”工作专班;在传销重点街道,组建由街道主要领导负责,派出所、工商所、社区、物业派员参加的工作小组,形成市、区、街道“三位一体”的打击传销组织架构。

强化检查督办落实责任追究
  武汉市政府多次召集涉传重点区及市综治办、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房管局等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部署打传工作。市领导每月一次深入相关部门实地调研、听取汇报,及时解决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强调“越是深入越应步步为营,越到关键越要久久为功”,为全市打传工作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动力。
  市综治办加大综治考评力度,提升打传工作考评分值到3分。市打传办根据考评分值,细化了考核内容,以月度和季度考核督促各区工作常态化。市综治办、市打传办多次组织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房管局深入全市各涉传区域进行实地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并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工作严重滞后的区启动了约谈和挂牌督办等整改措施。

依托综治网格构筑起防火墙
  出租屋是传销人员参与传销活动的重要场所,管住出租屋和流动人口这一关键环节,是治理传销人员“遣而又返、驱而不散”现象的有效途径。
  武汉市综治办高度重视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市社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开设打击传销模块和端口,配备的社区网格员手持终端信息采集设备,对全市一线2万余名网格员进行识别、防范、抵制和治理传销知识培训,建立严密的传销防控网络,有力提升了各区、街、社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效能,形成了信息共享、联勤联动的传销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社区网格员通过入户清查、备案登记、比对筛选,为各区打传办提供了准确的传销窝点和人员信息。

推进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
  武汉市打传办针对各区传销活动危害的轻重程度和清查打击的成效差异,进行分类指导,按照“打击、整治、巩固,再打击、再整治、再巩固”的要求,集中优势执法力量,实行精准打击,同时加强对12315、110平台传销投诉举报的管理,公布市打传办执法监督电话,要求各区对涉传举报信息做到“不清除、不打击不销号”。
  针对“刑事打击尺度不统一、两法衔接不顺畅”等问题,市打传办会同市综治办组织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及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处等对传销重点区刑事打击和行政处罚方面的工作进行调研,建立了公安、工商联合办案及检、法机关提前介入,建立侦查、快捕、快审的高效能机制。对清查出的传销人员,公安机关认为不够刑事追究标准的,现场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工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及时将处罚信息共享给公安机关,为公安机关二次打击提供帮助。同时,积极与传销人员来源地建立异地联防联控机制,对涉传人员全部寄送《致传销人员户籍地基层组织的一封信》,共同防范再次参与传销。

□龚亦龙 祝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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