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公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0月25日 A9 版)
北京中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缴回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我分局于2016年3月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统一社会 信 用 代 码911102297825271803)及副本原件3份(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分 别 为911102297825271803(3-1)、911102297825271803(3-2)、911102297825271803(3-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延庆分局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