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五部门联合推进“两证整合”改革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0月26日 A1 版)

  本报讯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委及政府法制办近日联合印发《实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自治区“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准入模式。
  按照实施方案,从11月1日起,自治区将实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比全国统一实施时间提前一个月。届时,按照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制定的统一登记流程、统一编码和赋码规则,原来由工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将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实现工商、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此举将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便利公民从事个体经营,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宁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宗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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