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通过总局验收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0月29日 A1 版)

  本报讯 (记者 王国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日前通过总局验收。总局验收组认为,贵州省工商局开发建设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符合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16年信息化技术初步设计方案》要求,相关数据符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16年信息化数据规范(暂行)》。该系统面向省直单位和基层,按照“统一设计、数据共享、联网应用”的思路进行了有效延伸,基本形成了覆盖贵州全省的企业信用监管“一张网”,初步建成了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应用的信息化工作平台,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总局验收组认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具有以下特点: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示系统先行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强有力。积极争取经费保障,省工商局积极协调省发展改革委落实公示系统建设专项经费340万元。
  始终坚持以机制制度建设为先导,夯实公示系统建设基础。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贵州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和文件,贵州省工商局主动与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协调沟通,联合印发了《贵州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管理规则(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协同监管提供有效支撑。
  依托公示系统,贵州省工商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不断夯实数据基础。全面归集工商系统信息,截至7月22日,已归集211.37万户市场主体的基础信息和6622条工商行政处罚信息。积极归集其他部门信息,截至7月22日,已归集税务、质监、海关等35个部门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145.87万条。同时,接受总局分发的企业信息,与相关政府部门归集的企业信息比对、去重,自动记于企业名下。
  坚持边建设边调试边使用。按照总局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实行了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省各类涉企信息依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号码、企业名称进行关联,记于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切实履行信息公示法定职责,截至6月30日,全省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为87.29%。积极推动相关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公示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截至7月22日,其他部门已公示行政许可信息83.43万条、行政处罚信息4.54万条。
  协同监管平台为省、市、县三级各类国家机关分别配置了相应的账号和管理使用权限,支持各部门进行企业信用信息的在线录入、共享查询、批量下载、分析应用和协同监管。建成后的平台对外只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内部用户开通至省、市、县三级国家机关,基本实现了企业信用信息的横向联通、纵向贯通。
  总局验收组同时指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也存在信息归集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系统运行速度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问题,要求贵州省工商局尽快补齐短板、完善系统,充分发挥先行建设单位的典型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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