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4县区通过“无传销县(区)”考评验收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09日 A7 版)

  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广元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赴朝天区、剑阁县、利州区、旺苍县4县区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区)”考评验收工作。
  考评验收组先后深入3个乡镇、4个社区(村)、4所学校进行现场检查,对照《广元市创建“无传销县(区)”活动考评办法》及考评细则,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逐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量化考核,并听取了4个县区政府的创建工作汇报。
  经考核综合打分评定,剑阁、旺苍、利州、朝天4个县区得分均在90分以上,达到了合格标准。近日,考核组将向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经审定命名后通报全市。

□张 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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