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重点问题实施专项检查

浙江启动电商全网监测护航“双十一”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10日 A1 版)

  本报讯 “双11”临近,浙江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网络交易监测专项行动,聚焦虚假宣传、违法促销、巨奖销售、假冒伪劣等七类问题,突出对“双11”前、“双11”、“双12”3个网络集中促销时段(点)进行全网实时监测,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无忧的网购消费环境,切实履行网络监管职责。
  据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浙江省网络交易额已突破3万亿元。在网络购物消费量迅猛增长的同时,消费投诉举报和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也“相形见涨”。浙江省工商局对去年“双11”杭州市消费投诉情况研究分析表明,2015年“双11”后30日内(11月11日至12月10日)共接到电话、书信、网络等各渠道来自全国各地的网购消费维权诉求总量为9481件,其中针对“双11”活动的维权诉求共2200件,相较上一年度增幅较大。消费者的维权诉求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销活动方面,免单活动成为投诉热点;二是网购发货方面,虚发、不发情况占比较高;三是产品质量方面,涉及次品和瑕疵的纠纷较多;四是售后服务方面,涉及退货问题的纠纷较多。
  针对“双11”的网络交易特殊节点,浙江省工商局此次专项监测行动时间为10月20日至12月20日,为期两个月。“双11”前主要针对网络交易中存在的各类突出违法行为进行全网实时监测;“双11”“双12”期间主要针对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集中监测。
  监测对象主要锁定三类主体:辖区内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包括淘宝、天猫、网易考拉、蘑菇街、贝贝网等;京东、苏宁易购、1号店、亚马逊等省外网络交易平台上的本地网店;各地通过前期主体建档、信息核查所掌握的独立经营网站。监测重点主要聚焦网络经营者信息不实、虚构原价假打折、虚假宣传、销售侵权假冒及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浙江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网络交易专项监测采取全员参与的方式组织实施,由全省各级网监部门和市场监管所作为网络监测主体,鼓励各地组织和发动买家志愿者、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行动。多方联动,力求通过实施专项监测,发现一批网络交易突出问题,落地一批网络违法线索,查办一批网络违法案件,以此强化平台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网络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截至目前,全省已监测主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大型自营网站)40个,监测各类网站(网店)9.2万个,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25条,关闭网站(网店)21个,发现违法线索1265条,其中涉嫌违反网络实名交易规定的616条,涉嫌伪造冒用企业名称的46条,涉嫌销售假冒商品的49条,涉嫌销售不合格商品的45条,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144条,涉嫌“炒信”的12条,涉嫌虚假宣传的279条,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38条,涉嫌其他违法的36条。浙江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其中123条违法线索进行立案查处。

□沈 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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