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拟向社会开放企业名称库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12日 A1 版)

  本报讯 辽宁省工商局日前明确拟通过其政府网站向社会全面开放企业名称库。
  企业名称库开放后,申请人可以通过输入字号、行业表述等信息,查询到可以使用或者不可以使用的企业名称,提高自主选择企业名称的成功率。申请人自主选择的企业名称与有效期内的企业名称不相同、不近似,且不存在禁限用情形的,工商部门支持使用。
  据了解,企业名称库开放的市场主体类型,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企业名称库开放的行政区划层级,实行省、市、县(市)、区名称库统一开放。企业名称库开放的范围为有效期内企业名称,包括:存续企业名称,变更未满1年的原企业名称,被撤销设立登记和被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名称,被撤销或被吊销后办理注销登记未满3年或由于其他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企业名称,已申请但尚未核准的企业名称,已核准但尚未登记、仍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名称,其他需要开放的企业名称等。
  企业名称库开放平台将同时公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提供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变更登记的申请表格、提交材料规范、办事指南等资料。

□李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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