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肯德基使用“微信支付”被诉侵权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15日 A6 版)

  本报讯 近日,北京中欣银宝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使用“微信支付”涉嫌构成商标侵权为由,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责令被告立即停止以任何方式使用微信商标提供收付款方面的金融服务,判令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50万元。目前,杨浦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北京中欣银宝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表示,2015年5月20日,公司一员工在上海一肯德基店内用“微信支付”后发现,单据上不仅显示了交易信息,还标明了“微信支付完成”“支付成功”字样以及付款金额、付款时间、服务商、支付方式等方面的信息,收款人是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该店还为其开具了正式发票。
  据悉,除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外,北京中欣银宝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还以同样理由,分别起诉了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苏果超市有限公司、青岛丽晶大酒店有限公司、杭州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广州百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

□京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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