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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30日 A1 版)

  □近日,根据消费者投诉,河南省洛阳市工商局把行车记录仪作为第四季度的抽检项目,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行车记录仪产品合格证和包装、标识标签、电源极性反接性能等情况进行检测。图为执法人员在洛阳关林一店铺内进行抽样的情景。□赵梅香 王夫基/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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