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专项整治“两节”期间消费市场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1月05日 A1 版)

  本报讯 吉林省工商局日前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自2016年12月26日起至2017年2月15日,在全省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消费市场监管工作。省工商局要求各地加强督导检查、强化信息公开、畅通诉求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警示、提示,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和违法经营者,扩大社会影响力。

□李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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