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消协约谈多家餐饮单位

叫停收取“筷子费”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1月11日 A3 版)

  本报讯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消费者协会日前约谈多家餐饮单位,并叫停了德令哈市一些餐馆向消费者收取“筷子费”的行为。
  近段时间,接连有消费者反映在德令哈市个别餐馆就餐时被收取“筷子费”。对此,海西州消费者协会派员对相关餐饮单位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有的餐馆为提升所谓档次,不提供免费筷子,只提供收费1元的可更换筷头的一次性筷子。有的餐馆没有普通筷子供消费者使用,只有筷子、湿巾、餐纸、牙签“四件套”,消费者在无从选择的情况下必须有偿使用。海西州消费者协会认为,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是餐饮经营者最基本的义务,向消费者收取“筷子费”是典型的义务转嫁行为,涉嫌损害消费者的选择权。
  随后,海西州消费者协会有针对性地约谈了相关餐饮单位负责人,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告知: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协会又从《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的角度告知:餐饮服务行业不得以餐具消毒费、餐具使用费等各种名目收取价外费用或者以其他形式在标价之外加价。对于收取“筷子费”的消费侵权行为,应当予以纠正。
  通过约谈,相关餐馆负责人承诺:从履行经营者义务的角度,马上提供免费筷子供消费者使用,同时从尊重消费者权利的角度,先行推出“普通筷子免费,高档筷子有偿”的措施,以“一对一”提示的方式让消费者自行选择,向彻底免费逐步过渡。

□王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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