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灯具及小家电存在啥问题

吉林省工商局发布相关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1月11日 A4 版)

  本报讯 吉林省工商局委托辽源市工商局对标称中山市、廉江市等地企业生产销售的LED灯具以及小家电进行了抽查检验,并于近日公布抽检结果:共抽查检验28组样品,11组样品被判定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9.3%。
  据悉,此次LED灯具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依据GB/T24908-2010《普通照明用自镇流LED灯性能要求》等标准,重点检测了标志、灯功率、初始光效、功率因数、颜色特征、介电强度、内部布线等指标;小家电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要求》等标准,重点检测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内部布线等指标。抽检发现存在四个主要问题。
  标记不合格。涉及的样品未标示产品的额定电流。电气设备额定电流是指在额定环境条件(环境温度、日照、海拔、安装等)下,电气设备长期连续工作时允许通过的电流,用电器工作时电流不应超过它的额定电流,否则有可能出现发热、燃烧等危险情况。
  灯功率不合格。灯功率是指正常工作时消耗的有效功率,反映了产品的耗能指标。部分企业为了提高售价将小功率灯标识功率提高,与额定功率相差较大,欺骗消费者。
  介电强度不合格。在介电强度试验中出现闪络(飞弧)或击穿现象,原因可能是使用了质量较差的绝缘材料,或电气间隙、爬电距离不足而导致击穿,对使用者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安全威胁。
  小家电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如输入功率过大,易使电水壶等小家电的额定功率匹配相关供电回路造成过载,从而引起供电回路的发热,并造成绝缘部位老化、受损,长期使用会引发短路的危险;而输入功率过小,则影响产品的使用性能。
  吉林省工商局要求自抽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不合格商品经营者应依据公布的信息,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辖区工商机关要对市场上销售的不合格商品组织清查,对不合格商品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该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相关商品时,应注意查看商品标志、合格证,了解商品相关信息,发现疑似假冒伪劣商品应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荆雳钧 王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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