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互助社 谱写大文章

——记富川县工商局扶持贫困村农民增收致富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1月20日 A2 版)

  茅厂屋村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的一个瑶族聚居自然村,全村28户人口134人。由于交通闭塞,经济发展滞后,2009年,茅厂屋村人均收入不足1000元,是个名副其实的贫困村。
  如何帮助茅厂屋村摆脱贫困?从2009年开始,富川县委、县政府及县工商局、人武部把茅厂屋村作为扶贫开发示范村,试点筹备成立互助社,推动村民抱团发展当地特色产业。在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2010年8月,茅厂屋村互助社正式成立,全村28户农户全部入社,入社社员每户交纳入股资金2000元,县财政投入15万元扶贫资金,设立了产业发展资金。截至目前,互助社已成功贷出产业发展资金21.6万元。
  互助社成立伊始,村民们并不认可,认为资金借贷是信贷部门的事,自己拿钱入股怕有风险。针对这一情况,富川县工商局联合民政、农业、扶贫、财政等部门组成3个工作组进村入户,通过召开村民大会、与农户面对面交谈、发放互助社工作宣传资料等方式,让村民了解这项惠农增收政策。在广泛宣传的同时,该局还会同有关部门举办培训班,向村民介绍互助社有关章程,向互助社理事会成员和财务人员讲解相关管理制度,为互助社规范运作夯实基础。一系列宣传举措有效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村民们踊跃报名,全村入社率达100%。
  在富川县工商等部门的帮助下,茅厂屋村村民通过申请互助社的产业发展资金,发展生猪养殖和水果种植等产业。“互助社的产业发展资金有效缓解了村民生产资金短缺的问题,促进更多的村民创业致富,推动了全村经济发展。”富川县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贫困户杨辉忠,过去全家6口人养猪20头,年收入仅5万元。“扣除各方面的开支,一年下来收入所剩无几。”杨辉忠回忆说。虽然他的养殖技术过硬,但由于资金短缺,无法扩大养殖规模。互助社成立以来,在工商干部的帮助下,他获得了互助社的资金贷款,逐渐扩大养殖规模。目前,他养殖母猪60头、肉猪300头,年收入达80万元。
  富川县工商局充分发挥互助社作用,围绕打造生态型新农村建设目标,对全村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施工、统一管理,修建通往养殖场的桥梁,水泥硬化村道4500米,新建了村综合服务楼、娱乐休闲中心、卫生室等。同时,该村以神仙湖生态休闲园为依托,大力发展农家乐乡村旅游产业,共有11户农户从事农家乐,年接待游客2万人。

□戴蓬勃 雷泽强 陈献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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