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儿网机票预订服务消费侵权被处罚5次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2月09日 A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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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刚过,北京市工商局集中公示了5件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提供预订机票服务时消费侵权案。其中,1件涉及虚假宣传,1件涉及使用格式合同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3件涉及未按照服务约定提供服务。
  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显示,消费者在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官网“去哪儿网”上预订机票时,其网站宣传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认为,该公司的行为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所指的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海淀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对其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在3件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按照机票预订服务约定提供服务案中,海淀分局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十)项所指的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违法行为。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海淀分局对该公司予以警告,并分别处罚款1万元。
  此外,因在提供机票预订服务中使用格式合同条款排除消费者合法权益权利,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海淀分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罚款1万元。

□徐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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