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司确定2017年工作要点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2月14日 A5 版)

  本报讯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近日对外公布了2017年工作要点。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广告导向管理,加大广告执法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坚持监管为第一责任,指导发展为第一要务,强化广告监测,创新广告监管方式,提升广告监管现代化水平,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落实《广告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不断推动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
  2017年,广告司将强化广告导向管理。一方面,切实增强广告监管工作敏感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严厉查处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等具有不良影响的广告。另一方面,加大舆情预警及研判力度。建立广告监管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出台相关工作流程,对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或者社会影响大的广告内容实施定向监测,发现线索,及时报告,快速处置。同时,广告司将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尤其是强化对互联网广告的监管,严查虚假违法广告。
  在创新广告监管方式方面,广告司2017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加大广告监测力度。继续发挥广告数据平台作用,创新“互联网+广告监管”手段,强化日常广告监测,规范监测行为,提升监测数据质量。充分利用广告数据中心和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实现对4000家传统媒体、1000家主要网站广告的日常监测,将传统媒体违法广告时长和条数监测违法率控制在1%以内。研究完善传统媒体广告监测制度,积极推进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建设,努力探索户外广告监测机制。组织部分省市召开座谈会,研究改进完善广告监测工作。加强对地方广告监测机构的工作指导,完善总局与地方相互配合的广告监测工作机制。
  ——强化信用监管。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现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广告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100%,实现工商(市场监管)机关依法应当公示的广告监管信息记于企业名下的归集率达100%。推动部门间广告监管数据交换,探索建立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广告市场主体即时信息公示率,对企业法人的广告发布登记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发布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据工商总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信用约束、部门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强化协同监管。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定期组织召开部际联席会议。如有重要工作或重大案件,临时动议召开部际联席会议。加强与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媒体、互联网平台等的信息协作,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推进社会共治。
  ——加大广告行政指导力度。综合运用建议、提示、约谈、告诫等手段,加强对广告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提醒、警告和纠正,强化事前预防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自律作用,引导广告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据《工商总局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要求,全面实施广告监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抽查工作机制,推动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
  据了解,2017年,广告司将在推动广告业健康发展上持续发力。重点是加强对广告发布登记工作的指导,积极打造广告业“双创”平台,认真做好广告业统计工作,规范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建立广告产业园区动态评价和退出机制,探索建立广告人才培训基地和实习实训实践基地,推进公益广告发展,积极支持广告行业组织改革发展。
  在广告法制建设上,广告司今年将统筹推进《广告法》配套规章的完善工作。包括:依据新《广告法》,会同相关部门加快修订《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修订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发布规定;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发布金融广告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研究修订或废止《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酒类广告管理办法》。同时,广告司将深入推进《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规章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广告法律制度深入人心。
  2017年,广告司还将强化广告工作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广告监管执法重大疑难问题和热点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鞠 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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