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地方经济发展环境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4月01日 A2 版)

  本报讯 吉林省四平市工商局积极转变职能,推行个体工商户“零材料”办照、企业登记“同城通办”和“智慧监管”三项“放管服”改革,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升服务效能,提高监管水平,为四平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个体工商户“零材料”办照。该局进一步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材料,在市区15处有固定地点、有市场主办方的专业市场内,对有相对固定摊位的个体工商户实行“零材料”办理营业执照。即个体工商户凭身份证到工商登记窗口,由工作人员录入相关资料,打印后由申请人签字,当场发放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证明可由市场主办方提供的摊位分布图代替。辖区基层工商所同市场主办方建立实时通报机制,对经营地点、经营者发生变化的个体工商户实施动态监管。
  实行企业登记“同城通办”。在市区工商系统登记管辖范围内,该局实行企业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同城通办”。申请人办理开业登记时,在网上名称审核通过后,可以自主选择在市政府政务大厅工商登记窗口或各分局登记窗口提交材料,由受理申请材料的登记窗口审核后,发放盖有市局公章的营业执照;在办理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时,也可以选择上述任一登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受理材料的登记窗口办理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业务。申请材料由受理窗口装订、归档,每季度向市局移交一次,由市局档案室统一保管。
  全面推行“智慧监管”。该局为市区工商系统在职工作人员配发移动智能终端,与市局OA办公系统以及登记系统、信息公示系统、电子档案系统联通。执法人员通过该系统能够实时查看信息、通知公告、收发邮件、查询数据;能够现场执法取证,实时录入上传;能够与12315指挥系统联动,实时接收、处理投诉举报信息,实现“移动办公”和“移动执法”,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为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四平市工商局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把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将便民利企的改革措施细化落实;建立顺畅的工作机制和完善的工作预案,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窗口工作人员按照相关登记业务规范认真把关,严格审核。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该局将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责任的主管领导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田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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