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公告
我局正在处理的北京张辉旺顺木地板经销部等273户个体工商户(见公告名单)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未改正;北京华纸大信商贸有限公司等280户公司(见公告名单),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局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主体的听证公告,在我局设置的公告栏予以发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公告栏位于: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3号工商分局办公楼北侧。
特此公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平谷分局
2017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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