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注销公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4月11日 A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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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将下列440户个体工商户依法予以注销,特此公告,此公告15天,如有异议,请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登记科联系,联系人:韩超,电话:010-69706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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