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15万元”扶持政策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4月12日 A4 版)

  第一个15万元:微型企业实际投资10万元以上,政府按5万元以内(含贷款风险补偿金)给予投资直接补助。
  第二个15万元:微型企业按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县级留存增量部分,政府给予连续3年累计总额不超过15万元的税收贡献激励。
  第三个15万元:微型企业可享受省农信社“黔微贷”等专项服务产品,也可向贵州银行、贵阳银行提出贷款申请。15万元额度以内,可获得不高于同期基准利率30%的低息贷款支持;15万元以上,不超过300万元,可享受优惠利率。
  所有涉及微型企业创办的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收。
  重点扶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电子信息产业、医药养生产业、现代山地高效农业、文化及文化旅游业、新型建筑建材业、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特色食品、民族手工艺品、茶叶、天然饮用水等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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