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沃尔玛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被罚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5月18日 A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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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当事人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建国路分店销售的圣宝莱牌竹纤维凉爽被经国家纺织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抽查检验,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共购进5件商品,进货价为124元/件,销售价为199元/件。
  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属于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该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995元。

□卓 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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