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行政执法公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7月25日 A9 版)
北京新禹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京工商海许撤字〔2017〕23号撤销行政许可(登记)决定书,我局决定撤销你单位于2015年11月16日取得的公司设立登记行政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我局于2015年11月16日向你单位核发的营业执照作废。你单位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营业执照》缴回我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二层220办公室)。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