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职监管 积极服务发展 促进公平正义

——全国部分地区合同行政监管工作实践和思考(下)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9月14日 A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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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长春:强化服务职能 健全帮扶机制

  近年来,吉林省长春市工商局围绕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不断创新监管服务模式,本着“强化职能,创新机制,助力发展”的原则,重点发挥服务职能作用,大力开展合同帮农工作,通过合同帮农,加速推进了长春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使更多的农民从繁重的传统农耕生产中解脱出来,并大大增加了收入。

创新帮扶模式 合同帮农工作亮点纷呈
  在全市各涉农工商所和涉农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合同帮农咨询指导站224个,提供合同法律法规咨询,同时在春耕前,指导农民和企业签订农业订单合同,并做好种子、农药、化肥的备案,及时发现和调解合同双方的矛盾和纠纷,促进双方合同履约到位。建立了由合同科(分局)牵头抓、基层工商所具体抓的责任机制。结合辖区不同的农业产业特点,把动产抵押登记、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等融入合同帮农工作中。
  合作联社模式。农安县市场监管局针对辖区实际,认真落实鼓励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组建合作联社,壮大经济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位于农安县的吉林省万佳生猪养殖专业合作联社,成立当年就发展成员6000多个,一跃成为全国最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县通过大型专业合作联社的带动,形成了村屯连片大规模科学种植养殖的趋势,推进了农业生产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进程。
  农业订单模式。德惠市依托订单农业起步早、经验成熟等优势,通过农业订单实现农产品定向销售。德惠市世和合作社以订单农业为依托,打造了远近闻名的“西红柿村”,产品通过订单远销俄罗斯远东市场。此外,依托订单农业实现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有力助推了农村经济转型发展。德惠佳峰米业公司以农业订单连接产销关系,迅速成长为知名涉农龙头企业,带动15户相关企业构建了“一乡一业”的产业链条。目前德惠市指导签订农业订单12.1万份,占全市总量的近80%。
  “企业+农户”模式。九台区加大辖区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培育力度,以企业为龙头、订单为纽带、托管为基础,带动辖区经济发展。目前全区已形成较大规模农业龙头企业46户,其中天景集团作为全省知名涉农龙头企业,较早实行了“企业+农户”的订单农业模式,每年签订3万多亩鲜食黏玉米种植合同,总价款4000多万元。辖区工商部门积极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现场指导企业、种植经纪人和农户三方签订合同,全程监督履约,受到各方欢迎。
  特色果蔬模式。双阳区毗邻长春主城区,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果蔬农业前景广阔。为此,该区积极引进大型农业产业化企业,由村委会居中担保,签订土地托管合同,发展果蔬种植产业。长春国信现代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有机蔬菜、水果等产品的科研、生产、加工、销售、配送等经营活动。2011年起,该公司托管新兴村土地共9000多亩,进行绿色有机果蔬种植,与农民签约时一次性兑现16年合同总金额9616万元,并为托管农户建设回迁小区,安置流转农民再就业300余人。随着乡村旅游和假日经济的发展,新鲜果蔬采摘日益受到青睐。工商部门综合运用合同、广告、商标等管理职能,培育建设草莓产业基地,从办理第一张执照、申请第一个商标,到指导建立草莓园区,升级生态农业公司,牵头组织“草莓采摘节”,逐渐打造形成了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草莓产业基地,为区域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动产抵押融资服务模式。积极帮助具有发展潜力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融资难题。由于助企融资重点放在农业等传统优势和主导产业上,其中30%左右的资金流向涉农企业及相关产业,有力助推了企业发展壮大。例如,双阳区齐家镇龙双米业有限公司从2006年工商部门帮助其办理第一笔动产抵押登记贷款15万元起,至今已累计通过动产抵押融资近亿元,企业发展突飞猛进。

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 促第二、三产业发展
  今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力争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迈出更大步伐,并强调要“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培育宜居宜业特色村镇”。结合上述精神,我们制定了相对应的帮扶措施,并确定以九台区土门岭镇作为合同帮农促农村第二、三产业发展的试点乡镇。
  土门岭镇位于长白山余脉与松嫩平原交汇处,境内青山碧水,空气鲜新,野生经济植物和药用植物有106个科600多个品种。这块肥沃的黑土地,春有野菜飘香,夏有果实累累,秋有枫林尽染,冬有冰雪雾凇,“宁舍白面饼,不舍土门岭”的佳话传遍省内外。如今,这里又以“长吉都市绿肺,天然生态氧吧;北方风情外景,东北地貌精华”的美名享誉大江南北。
  土门岭镇,多年来一直以传统种植业为主要经济来源。2010年,九台区分局设立了合同帮农咨询指导站,引导农民提高对土地托管的认知度,指导农民成立了种植合作社并与天景集团签订了黏玉米收购订单,农民在土地托管的同时从繁重的传统农耕生产中解脱出来。土门岭镇地处半山区,空气清新,每逢节假日大批游客前来徒步、登山、踏青。九台分局与镇政府共同谋划部署,帮扶一些农户开办餐饮服务接待点,生意日渐红火。今年初,为了促进当地生态旅游业发展,分局与镇政府沟通协调,指导农户联合成立了马鞍山乡村旅游公司,从公司核名、组建到签订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帮农咨询指导站全程提供指导服务。5月20日,吉林九台第二届(天景)山野菜美食节隆重举行,一系列踏青、赏花、采摘、品尝美食、文艺演出活动吸引了大批游客,日均超过3000人,为当地农民带来了无限商机。
  九台分局合同帮农助推农村第二、三产业发展的试点十分成功,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关注和好评。如今,九台区百里乡村旅游地景公路即将全线贯通,东北亚苗木花卉基地、千亩休闲农业观光园等项目已启动建设,辐射东北亚的世界温泉风情小镇正在规划,国家特色小镇也有望获批。一系列项目的启动,为推进当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实验平台,为农民返乡就业提供了机会,为实现第二、三产业融合树立了典范。预计到年末,当地旅游综合收入将突破20亿元,接待游客达500万人次。

□吉林省长春市工商局



安徽池州:多头发力 多措并举 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取得新成效

  2016年以来,安徽省池州市工商质监局认真按照省工商局关于开展公用企业类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合同监管职能作用,多头发力,多措并举,推动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取得新成效。

整合资源 强化力量
  2016年4月和5月,省工商局相继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格式条款监管工作和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的专项执法行动。市工商质监局决定整合系统内部执法资源,增强监管合力,组成由市局合同科和经济稽查执法局参加的联合行动组,从合同入手,历时3个月,通过走访企业和消费者、梳理排查问题线索、现场调查等,对主城区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企业的合同条款签订、项目招投标、设计施工验收、相关费用收取等日常经营行为进行了全面调查梳理,并到每户企业驻点办公一周,收集格式条款合同60余份,提取相关证据材料500余份。

上下联动 强化协同
  集中整治期间,市工商质监局加强与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的协同联动,采取统一部署、上下互动、属地监管的方式,及时部署整治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分工。对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案件线索和立案、结案情况实行“三个报备”,并多次对全市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全局通报,全面掌控工作总体进度。先后两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和工作调度会,多次派人对县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个案督导和业务指导,扎实推进了工作开展。

主动协调 强化沟通
  集中整治期间,市局对调查中发现的公用企业存在损害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等社会反映较为强烈的重大违法行为,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进行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交流,通报情况,了解政策,争取行业主管部门的理解和配合。分别与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池州供电公司、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池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殡仪馆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流,敦促其加强对行业存在问题的排查梳理,落实好自查自纠要求。通过与相关领导、主管部门和公用企业进行主动汇报、交流和沟通,为专项执法行动营造了良好氛围。

广泛宣传 强化指导
  市工商质监局和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及大型电子显示屏等媒介,统一进行集中宣传。各级工商质监和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召开专题会、调度会、工作会进行部署,对全市84家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业统一摸底建立名册。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采取集体座谈、个别约谈、登门走访等形式,先后约谈公用企业26家,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73人次。一方面,宣传《合同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指导和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并将结果书面报送工商质监和市场监管部门,实行“零报告”制度。对格式合同文本中轻微存在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发出行政指导文书,指导帮助企业对格式合同中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作出修改,消除不平等格式条款内容。集中整治期间,共发出行政建议书18份,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纠正涉嫌违法违规格式条款24条。

重拳办案 强化执法
  集中整治期间,市局对调查中发现的公用企业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共办结合同违法案件5件,包括供水企业2件、供电企业1件、供气企业2件。通过专项集中整治,直接降低居民消费成本、减轻企业经营负担347.15万元,其中敦促相关企业降低违约金标准、退还押金、取消不合理收费,直接降低居民消费成本260.15万元;督促有关行业取消预付款、保证金等费用,逐步退还了700余名消费者87万余元的多收滥收费用。
  同时,督促相关企业修改合同格式条款8条(项),其中供电企业修改居民供用电合同6条(项)。比如,将居民供用电合同条款“违约金每日按欠费总额的1‰计算”修改为“违约金每日按欠费总额的1‰计算,但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所欠电费的30%”;供水企业将合同条款“逾期每日加收3‰违约金”修改为“加收1‰,但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所欠水费的30%”,(按照以往年度该公司“违约金”收取的平均金额计算,相当于每年向用户减收40万元);供气企业将合同条款“逾期每日加收千分之一违约金修改为“逾期每日加收万分之二”(按照以往年度该公司违约金收取的平均金额计算,相当于每年向用户减收2万元)。

□安徽省池州市工商质监局



福建莆田:突出“三类到位”健全“三项体系”搭建“三个平台”

  近年来,福建省莆田市工商局结合地方实际,坚持聚焦民生、整顿与规范并举、监管与服务并重,持续在规范公用企业、物业服务、房地产、旅游业上发力,促进了行业规范发展。

突出“三类到位”有为有位强化合同行政监管基础保障
  突出统筹组织到位。自2015年起,连续3年把合同行政监管工作列入全市六类执法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先后出台了物业26条整治项目,15种重点合同违法行为和10种合同欺诈行为及评审意见的文件,明确了各个时期的工作目标要求。同时,结合下半年“百日会战”专项行动,针对合同行政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攻坚,切实做到补短板、破难题,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目标完成。
  突出基础保障到位。数据保障方面,以属地监管为主,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物业、房地产、旅游、汽车等重点行业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行业主体数据库,夯实“双随机抽查”工作基础。监管执法方面,建立合同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研判制度,设立案情研判室,建立执法支队人员定人定岗挂钩联系科室制度,形成协同作战合力,实现科室业务指导和执法实践的有机统一,推动合同行政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突出责任落实到位。年初以文件形式将合同违法行为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市局对县(区)局年度绩效考评范围,从而引起各单位重视。充分发挥季度综合评定制度优势,每季度把合同行政监管工作作为考核重点予以部署,明确考核指标的设定和方案解读,季度末组织对22个工商所现场检查、评定、排名,指出各自工作亮点和不足,并以通报的形式督促各单位按时完成年度任务指标。定期对各执法办案机构查办的合同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对办案人员进行表扬,激发了基层执法办案热情。

健全“三项体系”有力有效提升合同行政监管工作水平
  健全联动执法体系。主动加强与住建、旅游、物价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将合同行政监管情况以函告形式向主管部门通报,促成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推进行业规范。2017年3月与市住建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前期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全市物业公司开展自查自纠,对拒不整改的企业进行严厉查处;4月份联合市住建局、物价局、金融办、地税局等部门开展房地产和中介机构专项检查执法行动,发现9家房地产开发商售房合同中涉嫌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并要求按时整改到位,取得实质性成效。
  健全示范引领体系。发挥市局执法支队的示范表率作用,在疑难案件办理、监管领域拓宽和大要案查办上创新监管模式,市局率先突破、县(区)局后续跟上,即由市局执法支队精准快速查处同个行业中1~2件不同类型案件以打开局面,基层借鉴市局经验做法全面铺开。上述方法有效带动全市合同领域监管执法工作取得突破,查办了旅行社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物业行业违规收费、虚构合同标的诱骗签订合同等案件。同时,积极探索跨区域交叉办案机制,让经济主体形态较为单一的偏远区局协助主城区工商局开展合同行政监管工作,弥补了主城区局执法力量的不足,提高了合同行政监管工作效能。
  健全大数据分析体系。定期对12315、12345关于合同信息的举报投诉进行采集和大数据分析,从中发现合同违法线索。如通过12315大数据发现近年来物业领域的投诉呈现不断上升趋势,在认真分析梳理、归集数据后,由市执法研讨小组先后4次召开物业工作研讨会,提出规范整治方向,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每季度组织工商所收集相关合同文本,组织人员进行研判,对存在问题的,以督办形式进行查处,减少基层办案阻力。2016年以来,全市共收集各类格式合同265份,约谈企业97家,发放整改通知书14份,整改各类格式合同40份,纠正涉嫌违法违规格式条款18条次。

搭建“三个平台”有声有色构建合同行政监管长效机制
  搭建集中宣传平台。依托莆田市工商局微信公众号,每月定期发布合同行政监管工作动态、消费警示以及合同格式条款点评等,通过以案说法、趣味讲解等,多形式向社会大众宣传合同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3·15”期间,在《湄洲日报》上专版刊登房地产、物业、旅游等行业的常见不公平格式条款,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
  搭建培训提升平台。建立执法微信群,定期发布总局、省局的相关文件,汇总典型案例,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每年组织合同行政监管工作培训班,由市局执法支队、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上台讲授执法工作经验、体会和办案技巧,提升执法监管能力水平。
  搭建政企互动平台。积极指导、推广工商总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先后召集旅行社、汽车4S店、鞋业服装经销商召开座谈会,现场推广行业示范文本,通报行业整治情况,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同时,回应企业需求,适时组织专业人员到企业就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格式条款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等内容进行授课,着力营造经营者规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的良好氛围。

□福建省莆田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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