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履行合同监管职责 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部分省区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合同监管工作典型经验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9月19日 A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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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近年来,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央“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依法履行合同监管职责,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取得新突破,合同执法办案和行政指导取得新进展,合同监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在刚刚结束的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合同行政监管工作座谈会上,参会代表作了大会交流发言,介绍当地合同监管工作的亮点和成效。本期摘编刊发部分发言,供读者借鉴和思考。

努力促进经纪行业规范
  北京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建立完善经纪人行政监管机制,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导、以行业自律为核心、以社会公众监督为重要力量,充分发挥经纪人自我监管作用,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经纪行业监督管理体系,推动了经纪人队伍的健康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
  严格建章立制,保证监管工作有法可依。2006年7月,北京市工商局推动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转发市工商局关于促进和规范北京市经纪人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2007年3月,北京市工商局会同市国资委、市住建委、市科委、市农委、市文化局、市体育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和规范北京市经纪人发展的实施意见》。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填补了北京市经纪人管理方面的法律空白,进一步促进了北京市经纪行业的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北京市各类经纪人机构总数为25465家,持证人员121016人。
  强化联合监管,促进各类经纪人规范发展。一是建立经纪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2006年,北京市工商局牵头建立市建委、市科委、市国资委、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农委等部门参加的经纪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情况,统一协调,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二是会同北京市住建委加强对房地产经纪人的监管,每年开展1~2次房地产经纪人专项整治,收效显著。引导建立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执业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制度,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经纪人及其经纪执业人员的执业规范。三是联合北京市农委指导各涉农区县开展“经纪活农”工作,成立“京郊七区合同帮农经纪活农联盟”等组织,大力培育农村经纪人。四是配合北京市科委出台技术经纪地方标准,对技术经纪人违法问题开展联合惩戒。五是协调北京市国资委研究推动产权经纪人的发展,依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建立产权经纪人业务平台,为规范产权经纪行为奠定了基础。
  实施信用监管,提高经纪人经营的透明度。北京市工商局通过企业信息查询平台和北京经纪人协会网站,对各类经纪人的经营状况进行网上公示。依托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开辟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专栏,向社会公示未备案、存在违法行为、被投诉和地址查无下落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截至目前,北京市已向社会公示存在上述问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2045条。
  开展行政指导,强化经纪人的主体责任。近几年来,北京市工商局先后选取13家规模较大、投诉较多的房地产经纪连锁机构总部(涉及5837家门店)开展重点指导,由所在地分局帮助其在内部自上而下建立合同争议自主快速解决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和职责,明确总部与分店间处理纠纷的权限及流转程序,建立机构内部的消费者逐级申诉体系。2016年,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整体投诉量继续同比下降18.7%。重点指导的47家大型连锁经纪机构中,有31家在建立机制后实现零投诉。
  加强整顿治理,规范经纪行业发展。2012年以来,北京市工商局先后检查(抽查)房地产经纪机构23827家次,制发行政提示单1848份,行政约谈86家,将3447家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对103家长期不从事经营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对房地产经纪违法行为共责令改正922件,查办案件710件,罚没款513.5万元。通过整治,房地产经纪行业中对委托人隐瞒重要事项、占用或拖延支付客户资金、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一些突出违法行为数量大幅下降。尤其是在2016年的消费者投诉中,“不退押金”的投诉较2015年下降了66.69%。
  制定合同文本,引导规范经纪合同行为。北京市工商局单独或会同市住建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先后制定推行了《北京市居间合同》《北京市委托合同》《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等9种经纪类合同示范文本。2012年9月,经过多途径收集、专家论证后,北京市工商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十条房地产经纪行业中常见的违法合同格式条款,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合同行为。
  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2003年,根据经纪行业发展的需要,北京市工商局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起成立北京经纪人协会,建立起经纪行业自律组织,将经纪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转交北京经纪人协会承担。北京市工商局积极指导协会建立健全经纪行业规范以及交易规则,如建立对经纪执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完善经纪执业人员的档案和信用记录,定期向社会披露经纪人和经纪执业人员的投诉记录等。2012年9月,北京市工商局与北京经纪人协会签订《关于规范行业执业行为促进行业发展的合作协议》,探索支持行业协会参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模式。
  推动“经纪活农”,有效带动当地农业发展。北京市工商局指导涉农分局根据区域发展特点,将蔬菜、水果种植、畜牧蜂业养殖等作为培育重点,采取“市场+经纪人(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以特色农业产业、生产运营企业、专业协会为依托,积极培育、发展和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带领村民促进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提高收入水平。

整治霸王条款净化市场环境
  近年来,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范整治行动,有力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推动格式条款监管地方立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2015年正式实施后,2016年配套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抓住地方立法契机,以推动地方立法为抓手,通过法律的方式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明确市场主体的义务,组织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召开规范格式合同座谈会,解读法律法规,推动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为进一步强化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的法律支撑,重庆市工商局自2016年起开展《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修订的立法调研与起草工作,提出了修改备案制度、增加管理措施、简化执法程序、引入信用监管等修订思路,目前已正式列入重庆市人大2017年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计划。安徽省工商局正积极推动省人大修订《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争取省编办在新修订的“三定”方案中保留省局合同处,各市局全部单独设立合同科,各县(区)局均配备专职合同监管人员。
  在提升合同监管精准力上下功夫。安徽省工商局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多的重点领域,瞄准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实行靶向式治理,连续8年开展旅游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规范整治,连续6年开展电信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整治,连续4年开展银行业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整治。江苏省工商局围绕涉及民生热点领域确定重点整治行业,在总局统一部署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省内各地结合各自实际有侧重地开展特色行业的整治工作,如常州、苏州等地的汽车交易行业专项整治,泰州、宿迁等地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昆山的婚嫁市场专项整治。
  坚持系统联动、协同共治。重庆市工商局坚持横向协作与上下联动相结合,形成合同、执法办案、消保、法制、宣教等机构协作配合以及市局、区县局、基层工商所三级联动的监管模式;主动协调公用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参与行业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推动公用行业地方性立法工作。安徽省工商局在去年以来开展的全省公用事业类格式条款集中规范整治中,与合肥市局上下联动,并以此为示范整体推进全省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与旅游、通信管理、农业、住建等多个部门建立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在前两年公开征集旅游合同格式条款、电信协议示范文本和居民供用电合同意见或建议的基础上,向社会广泛征集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意见或建议。
  加强行政指导和规范引导。江苏省工商局开展整改一份合同、规范一个行业、服务一方百姓的“三个一”活动,2016年以来省局先后召开 8次专题会议,对供水、汽车销售、住宅装饰装修等重点行业的相关不公平条款进行公开点评;加大行政指导力度,今年以来发出各类行政指导建议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1053余份,组织开展行政约谈196次。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变被动监管为主动防控,充分发挥合同格式文本公示制度的作用,通过报纸、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关于履行法定义务公示合同格式文本的通告》,要求合同提供方通过公示使用的合同格式文本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截至目前,已有近200家企业通过广西合同格式条款公开查阅系统公示了600余份格式合同文本。
  全方位提升长效监管水平。重庆市工商局建立完善重点行业格式合同备案机制,专项整治期间共备案公用企业格式合同文本14份,建议备案企业修改格式条款80条;将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行为纳入“双随机”综合抽查监管,增强格式条款监管工作针对性。安徽省工商局坚持常态化“回头看”,2014年以来连续3年对已经完成整治和备案的电信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回查、跟踪整改;连续3年巩固深化银行业合同格式条款规范工作并将规范领域扩展到信用卡格式条款;连续3年巩固深化旅游类合同格式条款规范工作,通过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巡查回访,下达整改通知书736份、办理旅游合同备案206份、查办案件24件。江苏省工商局连续3年结合执法实践编发《合同执法案例汇编》,为基层开展规范整治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和参考案例;每年组织2次以上全省合同监管干部业务知识及格式条款办案技能培训,采取课堂教学、座谈讨论、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聚焦专项整治,提升业务能力。此外,江苏省工商局还组织专门课题组,通过对网络格式合同条款的研究,分解出典型不公平条款的关键词399组,作为违法行为词库导入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进行验证使用,为进一步加强网络交易合同的规范整治提供了科学的检索依据。

合同帮农助推经济发展
  合同行政监管是一项惠及民生的重要工作。近年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工作部署,积极履行服务经济发展职责,扎实推进“合同帮农”工作,有力地推动“三农”发展,开创了政府满意、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多赢局面。
  机制助农成为特色产业发展的“助力器”。山东省工商局指导各地依托市、县、所三级合同管理机构,加大订单农业指导力度,跟踪服务、指导签约、促进履约;加强农村工商所合同指导服务站建设,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合同知识和相关法规宣传,切实推进“合同帮农”向田间地头、向企业延伸,让农民成为真正受益者。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县、乡镇建立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公安、法院、司法、农牧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涉农合同帮扶指导站1041个,帮扶站统一名称、统一制度、统一职责、统一工作流程,春推文本、夏走田间、秋抓履约、冬搞培训,制定和推行5类35种特色农产品合同示范文本,机动灵活开展合同文本推行、宣传和调解工作。2016年至今,宁夏全区指导涉农企业与农户签订合同15.5万份,合同金额206亿元,特色产品远销 3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合同活农成为特色产业发展的“聚宝盆”。宁夏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托驻乡驻村合同帮扶站,打造“公司+合作社+农户(产业基地)”模式,指导农户签订产销订单合同,产前抓签约指导,产后抓监督履约,用合同将生产与销售高效对接。中卫市中宁县和香山县是全国著名的“枸杞之乡”和“硒砂瓜之乡”,受信息不对称、产销渠道不畅等因素影响,有时丰收年产品还陷入滞销。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农户资源共享、信息互补、按需经营、风险共担,在京东、一号店、淘宝等网络平台和区内外各知名商超建立宁夏特色生鲜商品直通区,收效显著。山东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广泛收集、整理符合农业生产实际需要的合同文本,制定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合同范本1500余个,有效提升了合同帮农工作效能。莱州市市场监管局以合同为纽带,引导养殖户形成一条龙产业链,在今年上半年市场大幅波动的情况下,仅成达食品有限公司就依据最低收购价条款为肉食鸡养殖业户避免经济损失1900余万元。
  政策惠农成为特色产业发展的“福利包”。山东省工商局协调金融机构缩短审批期限、降低贷款利率、研发中小额贷款产品实施个性化帮扶措施,为农村中小市场主体资金融通创造条件。近年来,山东省工商局帮助涉农企业融资金额每年超过600亿元。青岛福润海果蔬专业合作社等通过银企对接活动,成功带领合作社成员及周边村庄农户共同致富。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借力动产抵押,帮助农企解决资金短缺难题,2016年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679件,融资金额493.6505亿元,公示动产抵押登记信息679条。贺兰县市场监管局在奶牛、羊只、树苗等作为抵押物进行登记方面做了突破性的尝试,共办理此类登记4件,为企业融资8465万元。
  监管护农成为特色产业发展的“护身符”。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积极开展针对涉农合同的争议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降低争议双方的诉讼成本,切实维护涉农主体权益。在开展合同调解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大对涉农合同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处理力度,严厉打击利用合同实施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注重加大对涉农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的规范监管,重点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规范整治,切实保护涉农主体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016年至今,宁夏全区共检查涉农合同13593份,征集不平等合同条款496条,立案查处涉农合同欺诈案件32件,营造了特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环境。山东省工商局加强涉农主体信用建设,既做好事前指导,又加强事中服务、强化事后监管,及时遏制合同制定、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厉查处利用合同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积极引导涉农主体不断增强诚信意识、自律意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大诚信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失信联合惩戒作用。

打击欺诈保障消费权益
  针对合同欺诈高发、频发的情况,湖北省武汉市工商局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探索运用大数据精准打击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上半年,武汉市共受理合同欺诈投诉举报652件,比去年同期下降86%。
  归集大数据,研判合同欺诈现状。武汉市工商局依托市局12315平台、12345市长专线、总局12315互联网平台等,建立合同欺诈信息子系统,及时归集全市合同欺诈投诉举报信息数据。按照“应归尽归”的原则,收集被投诉举报企业的注册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信用监管信息,以及各级领导批示件、上级交办件、媒体曝光件等信息。建立“全市合同欺诈监管信息数据库”,数据指标包括:投诉举报人所属地区,被投诉举报企业名称、地址,被投诉举报内容、次数、调查处理结果、处罚信息公示、信用联合惩戒等。武汉市工商局对数据指标同类项合并筛选,综合分析,研判合同欺诈典型特征,研判高发行业,研判高发区域和增长异常区域。2016年上半年,武汉市工商局通过研判1~4月大数据,掌握了全市262家涉嫌合同欺诈重点投诉举报企业,涉及7大重点行业和4个重点区域,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精准打击奠定了基础。
  依托大数据,精准监管合同欺诈违法行为。武汉市工商局分3个批次下发7大行业262家重点企业信息数据,组织区局逐一上门核查,深挖违法线索,开展靶向式精准打击。武汉市工商局认真研究重点行业违法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在查处网络商城类违法企业时,依法提请通信管理部门停止互联网接入,关闭相关网站,从根本上斩断企业违法链条;对部分重点区域,指导区局通过报请区政府整合执法力量,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打击机制。2016年,武汉市工商局共查办合同欺诈类案件134件,罚没金额1898.05万元,吊销营业执照67户,移送司法机关4件。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做好全方位警示宣传,一方面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执法警示信息,另一方面请退出加盟行业的企业法人现身说法,在媒体上自曝合同欺诈骗局套路。同时,在加盟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写字楼张贴警示标语,提醒投资者注意防范加盟骗局。
  应用大数据,建立完善有效监管机制。为防止合同欺诈反弹,武汉市工商局强化对大数据的综合运用,将打击合同欺诈与信用监管、社会共治、制度建设协同推进,巩固整治成效。通过曝光一批合同欺诈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对“黑名单”企业在市场准入、授予荣誉称号等环节依法予以限制,对其法定代表人、股东在其他企业任职进行约束惩戒。2016年以来,武汉市工商局先后公布“黑名单”企业67户,企业法人、股东134人,有力震慑违法经营者。今年上半年,武汉市工商局总结分析2016年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整治工作举措,指导区局做到“两个必须”,即对被投诉举报企业必须开展上门核实,一旦发现问题线索,必须立案调查,将问题消灭在初始阶段,坚决防止蔓延。对单月被投诉举报量超过5次,或是连续3个月累计超过10次的企业,一律立案查处,从严从快。
  推动建立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今年初,武汉市综治委印发了《2017年各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考评办法》,将打击合同欺诈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畴。武汉市工商局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各区合同欺诈监管工作情况,对各区打击合同欺诈工作成效进行考评打分,推动各区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王春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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