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全面推行消费维权两项制度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8年02月13日 A2 版)

  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平谷分局联合平谷区商务委举行消费维权两项制度新闻发布会,督促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义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责任,倡导经营者自行和解消费争议,促进消费争议在源头化解。发布会上,鑫海运通大卖场平谷店代表全区32家主要零售企业作了表态发言。
  据了解,消费维权两项制度是指经营者首问制度和赔偿先付制度。经营者首问制度是指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进行维权,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依据“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首问责任。赔偿先付制度是指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与场所内的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消费者投诉赔偿先付协议(条款),当消费者合法权益被侵害但无法从经营者处获得赔偿时,由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赔偿先付。
  截至目前,全区已有186家企业建立了消费维权两项制度,涵盖零售、电子商务、有形市场等行业和领域,去年以来自行化解矛盾纠纷近800件、涉及金额25万余元。
  平谷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随着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纵深推进,该分局将着重从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提升经营者诚信度、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三个方面全面落实两项制度,优化辖区消费环境。该分局将引导更多企业建立落实消费维权两项制度,并以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开;利用消费体验、消费纠纷处理体验等活动,增强消费者理性消费观念和自我维权意识;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投诉信息披露、消费侵权行为查处等手段,推动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满足人民群众对消费品质、消费服务的新期待。

□王 烨 京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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