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七年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大事记
1月
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18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2016年度全国消费维权有关情况。
25日,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工商消字〔2017〕22号)。
2月
28日,国家工商总局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公开征求的意见,积极组织修改。
3月
14日,国家工商总局举办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上线启动仪式,这是工商总局继2016年年底推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线以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消费维权工作跨入“互联网+”时代。
15日,《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令第90号)实施。
15日,“2016年度寻找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结果揭晓,胡美香等10人获“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称号。
23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2016年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
4月
12日,国家工商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透露第一季度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消费投诉40.2万件,已办结35.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亿元。随着国内消费环境不断改善、国产品牌质量提升,消费者对本土品牌的认可度逐渐提高。
5月
1日,《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实施。《办法》对营利性培训、医疗美容、快递服务、全装修商品房样板房等行业包含预付式消费问题作出界定和规范。
10日,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消费者满意度指数研讨会,对工商总局草拟的课题研究工作方案进行探讨。
6月
2日,由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主办的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为主题的2017年第一期“消费维权对话”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7月
6日,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放心消费创建经验交流会在广西南宁召开。
13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2017年上半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情况分析》,共受理消费者诉求397万件,增长3.1%;成功调解消费纠纷61.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1亿元。
16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8月
9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针对消费者投诉的奥迪Q5车内异味问题,约谈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并同步向社会发布奥迪Q5车内空气质量测评结果。
9月
1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条例》细化了“生活消费”的内容,将赠品和奖品纳入“三包”范围,明确拆封商品不污不损属于商品完好状态。
10月
1日,《民法总则》实施。该法对消费者民事权利保护作了明确规定。
13日,国家工商总局举行今年前三季度市场环境形势分析会。前三季度,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者诉求623.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亿元。
26日,北京市工商局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工商局共同签订《京津冀消费维权一体化平台战略合作协议》,整合三地12315热线,实现三地“消费维权热线一号通”。
11月
1日,《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条例》共9章72条,明确了消费领域常见的14种典型欺诈行为,对15个重点行业的经营者义务进行了特别规范,对经营者规定了信用惩戒制度。
24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公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及成员变更情况,并宣布在原有的22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基础上增加公安部等5家单位为列席单位。
12月
1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官网发布“致酷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的公开信”。自8月下旬以来,酷骑公司因押金、预付资金退还出现严重问题,导致消费者大面积投诉。21日,中消协就酷骑公司涉嫌刑事犯罪问题向公安机关提交刑事举报书。
20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就“小鸣单车”拖欠消费者押金、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等系列问题,对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21日,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的通知》(工商消字〔2017〕241号)。
29日,工商总局等2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工商消字〔2017〕252号)。